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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在九九上看到了《上海堡垒》,昨天就去书店买了,然后用了三个小时看完了。忽然觉得又回到了整个晚上都在偷看《哈利波特》,然后用两天看完一本的日子。

一直看到林澜给江洋发的那条短信,然后眼泪喷薄而出。

在首页上写着:

  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意昏沉,
  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垂下头来,在红光闪耀的炉子旁,
  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
  在头顶的山上它缓缓踱着步子,
  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

之后我想如果江洋那时候真的说出了那句“我爱你”,那林澜又会怎样选择呢?就在我以为林澜早就放弃了江洋准备逃到兰州的时候,她却那样淡然地给他发了条那样的短信;就在我以为苏婉死定了的时候,她镇定地配合这江洋他们坚守着最后的机密,然后漂亮地牺牲了。那些在上海这样一个灯红酒绿之下淡然地女子啊。

  I bought you the subway ticket every weekend.

或许这就是江洋的无可奈何。

他什么都不能奢望,只是觉得只要她在我身边就好了。

 “我拿出一张纸,做了一个简单的减法,是12年9个月又6天。
  这条短信在中国移动的信号台之间穿梭,找不到它的目的地,就像是永不消逝的电波,穿行在空无一人的城市里。我想象这个沉眠在地下的城市,那条短信是个虚无缥缈的女孩,有的时候她会升上泡防御界面的顶端,隔着那层透明的东西,看着紫色的大丽花盛开,而后低头俯视空无一人的城市,夜晚到来的时候,路灯在程序控制下“刷刷刷”地都亮了,她站在路灯下,哼着我听不懂的歌。”

那么林澜在那个世界中,你还会不会记得在这样一个时代的紫色花朵在上海的上空绚丽的盛开,还是你所有的记忆就定格在那句“好好睡,晚安”。

还有大猪,你是一个奇迹,你真的那么冷静还是因为那块金属铭牌带给你那样的力量,让你在生命结束的最后一秒成功地配平了平衡方程式,你在所有人急着逃命的时候,临危不惧地坐在椅子上配着方程,你是不是真的那么勇敢?还有二猪啊,你在经过那样的传奇经历之后是不是还会玩帝国呢,那你又没有赢了江洋呢?

就这样吧,就到这里就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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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这片日志,很大原因是我真得睡不着。

PP Live上播放的是深情密码,据说是很悲伤的东西。可是现在只演到第四集,主角的爱情还有待培养,断不会有什么伤筋动骨的意外发生,这点,我太了解了。

一天之中,我考了经济学,fb,又去十七英里狂喊五个小时,回来的时候,什么考试的郁闷,什么放纵的兴奋,全都不见了,剩下的只不过就是一个超负荷下过度亢奋的身体,半夜睡不着觉。

今天偶然听说一个留学的朋友要回国了,那一刻意外得语塞。彼时我正在光华的教室里准备下午的考试,那一秒钟环视周围的人,蓦然的觉得陌生。我们的相遇往往是因为机缘,这份缘分或许要耗费我们及时的修炼,然而相遇之后,大多数人就那样的擦肩而过了。并非是我们不懂珍惜,只是生活的轨道各自不同,天长地久就注定是一个痴人说梦的奢望。

我至今仍然记得我和她初见时的情形。大学第一节高数课,她迟,坐在我的边上,整整两个小时都听不懂张志飞还算标准的普通话,我就义务的做起她的翻译。那不过就是半年前的事情,邻近的来不及忘却,没有想到,她却要留给我另一种记忆了。

我现在很想知道,会不会连这种记忆,都被人很快的忘却。

我有时候想自己真的不适合长在光华,这样现实又小资的地方,是否真的适合我这个每天散散慢慢又充满不切实际的幻想的怪物。其实我只是希望人可以很宁静的生活,有家人有朋友,然后大家永不分离。嗯……就是永不分离。

你看,我又说到永远。

我曾经跟我说过,我不要再说永远的问题,这个问题并不深奥,事实上,我从未相信过永远的存在。

永远是什么?不要对我说那种刹那就是永恒的论调,因为永恒就是永恒,是我们看不到的空间和享受不到的时间。永恒里有祖先有儿孙甚至有外星人,唯独没有你我,你我活在现在,此时此刻,真实的此时此刻。

我没有说真实有什么不好,我只是再说,永远的不可能性。这并不矛盾,对吧?

所以,如果那个朋友真的能知道我的想法,我希望它能够把我记住。我并不像强迫她留在这里,因为人的轨迹不可能永远重合,我希望的,真的是我们在有生之年都能记住彼此。即便一百年后彼此忘记,这九十九年的相互铭记,也足以报答五百年的等待与修炼换来的相遇。

忽然觉得偶像剧真的是很好,主人公在儿时相识,然后念念不忘,缘分指引之下,即使相隔德市千里的距离,及时相隔的是荏苒的光阴,也能重逢,然后相爱……

相爱,其实真的是一件很好的事,即使不能永远。

这是题外话。

深情密码没什么意思,或者是因为失语女主角的安静有点让人厌烦吧……

还有,祝大家每天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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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小时,我就要踏上回家的火车。

回家真好。

一直在不停的检查是否有什么遗漏的东西,钱,身份证学生证……搞到自己快要崩溃。

上午老姨打来电话说,千万别忘了给亮亮带回那个毛毛虫的玩具,我心想,这个臭小子。

现在那个玩具躺在我的箱子里,我却想起了四年前的那个初夏的傍晚,那个他降生的日子。

他是第一个降生在我面前的孩子,那个有橘黄色阳光的黄昏,他被推进了病房,也推进了我的视线和生活。彼时家人都在忙于照料老姨,唯有我和他在病房里。我看他,红色的,皱皱巴巴,没有表情没有动作,好像还停留在母体中的状态。我的手伸出,却停留在半空,那样脆弱的皮肤,让我联想起电视中看到的小猫,不忍触碰,以免伤害。

就是在那天,我第一次感受到了从未注意的感情。

彼时我也不过是个孩子,一帆风顺的孩子。一帆风顺是危险的,因为他不仅让人轻视了危险的存在,更让人忽视了很多人性的温情。我们踌躇满志,坚信弱肉强食,简单地以为,一双手,就可以让我们拥有整个天下,根本无视于人生的无奈和情感的荒芜。我们往往急切的望向未来,却忽略了身边的事物。那一刻的我,根本来不及意识到他的出生意味着一场漫长的旅途,一场极尽一生的迁徙,一场漫尽华灿的演出。我只是浮在他的婴儿床上,惊叹于人世世代代繁衍生息的奇妙而不能自拔。

然后,潸然泪下。

我至今仍然找不到确切的形容词去修是那一端的情绪,只记得整颗心空旷的如同塞外燃着夕阳的大漠,不是壮丽,也不是温情,只是一种空旷。

后来我明白,那就是生的喜悦。

那一刻,我暗暗发誓,定要护他周全。

这只是一种对自己的承诺,没有动机,更谈不上对谁保证,只是很简单的对自己的期许。这样的孩子,值得我们所有人来疼爱。

血浓于水吗?我不知道。

也是从那时起,我开始明白,每一个初生的生命都是值得敬重的。

干净,安宁,不染尘垢……

我第一次开始意识到自己的缺陷,自己多年来苦心经营的形象,真的比不上那一个毫无意识的熟睡的婴儿。

真的,真的比不上。

那天的床单是白的,洁白的床单上。躺着刚出手术室的妈妈,洁白的床单上,也锁住了他最初的幸福。这种幸福他必定不会有记忆,可是却永远留在了我的心里。每每告诉我,我也是曾经在这种设乃至中来到这个世上的……

于是,那天的我,也干净到,无法形容。

这种爱,值得我一生感恩。

然后他就渐渐的长大,那个小猫一样的孩子却以他惊人的成长速度让我一次又一次叹为观止。他知道我对他的疼爱,因此越发的恃宠而骄。我不是不生气,只是每每的,想起自己的儿时,也是这样欺负好脾气的大舅的……

这个孩子,就这样,占尽了我们全家人的万千宠爱。

所以,莫名的就在回家的前一个小时,想起了他,想起了那个燥热的下午,那个开着空调的病房,还有那个教会我一种感动的孩子……

那个下午,带给我太多,我终其一生都不会参透的感情,有关人,有关爱,有关那种没有欲望的感动……

如果上天有灵,一定要保佑他平安,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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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不见,北京已经是全然的夏。

今早下火车,闷热得自己想自杀,我是个太怕热的人,当然,不排除“体丰怯热”的可能。

学校里的树更加荫郁,女生穿的衣服更加短小轻薄,博实不再有便宜又好吃的菠萝卖,我跟自己说,你看,夏天来了。

这,就是七天的变化。

七天不上网,七天不露面,我变成了彻彻底底的蜗牛,直到某天伸出头来,发现橱窗外尽是好奇的眼——一不小心,自己成了古董化石,原来,千万年已过。

这两天总是会想起有关于时间和变化的问题,我不是亚里士多德,更不是霍金,我只是一个偷得浮生的乔装深刻的小青年,偶尔的,假扮一下忧伤。

当时间飞过,你我,是否还是从前的你我。

你变了吗?不得而知,但是,我还是我。

还是很怕胖而且很怕别人说我胖,还是会定期不定期的胃痛,还是喜欢吃水果和牛奶,还是那么喜欢吃零食以至于经常吃不下饭,还是喜欢漂亮衣服却没有耐性逛街,还是喜欢看电视看小说而且专门喜欢那些“庸俗”的,还是在致力于减肥但是体重依然有如近几天的中国股市震荡上扬,还是喜欢我在家里不喜欢出门但是会在某个时候忽然的怂恿大家去k歌……最重要的,还是及其特别非常相当地想嫁一个好老公!

你看,真的,我还是我。

嫁个好老公……多宏伟的愿望……

这句话是在去年《鲁豫有约》的时候说出来的,当时没觉得怎么样,因为觉得前几个人把事业学业的理想和计划都说干净了,那我就说一个实在一点的好了。后来听说我大姨在看这个节目的时候吓了一大跳,还打电话问我妈说着孩子啥时候有这么个愿望的,咋没听说呢?我妈当时特冷静地回答说那嫁个好老公有啥不对的。

你们看我们家的老太太,多开明阿!

可是自从我放了这句话出来,事情就开始变得很诡异了。

高中的老师家里的亲戚,见到一个就会说你说你以后能找个什么样的呢?你说你咋还没行动呢?我心想当初是谁威逼利诱的不让我们谈恋爱的?还不是你们!

所以你看,果然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差别待遇,无处不在……

可是,我还是我。

我当年就没有男朋友,现在依旧没有;可是当年你们说我听话现在就有点开始着急,你们说,变得到底是谁?

刚才看到疯猫的留言,距离崇拜者牛人云云,可是我只想对她说,我还是我。所以,不用担心。

所谓的崇拜者,不过是一些朋友,偶然的看到我,然后过来踩一下,认识了,招呼了,没有所谓的崇拜与否,我只是他们偶然看见的人,事实上,也不过是一道风景。

所谓的牛人,你看我啕嚎大哭看我吃喝玩乐看我情绪波动看了整整一年,你说我是不是三头六臂七十二变?我还是当时经常和老查吵嘴经常在体活课打扑克的那个人——虽然体重有些变化。

至于距离……没办法,你们学校和我们学校确实比咱俩当时的座位远了一点,所以我才让你注册校内的嘛……

所以,安啦,我还是我啊!

我一直在原地,从未离开……

那些分离的朋友,那些曾经的人,都深藏在脑海,从未忘却。

五一放假回家,好不容易才上来露个头,大家万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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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写悲伤且无病呻吟的东西了。

其实很讨厌自己这个样子,一直觉得写东西是为了让人开心,搞出这些有的没的感情,不是我的本意。

但是没办法,因为只有在这样的时候才能然自己安静下来,安静的打出一行又一行的文字,不论文笔的好坏,完全是一种自己对自己的呢喃。

这一秒,只有我一个人吧。

或许春天是一个很浮躁的季节,大家都会变得很暴躁,生气发脾气然后伤害身边的人。我们有太多未来得及实现的目标,又太多想做却没有做好的事情,于是我们成了气急败坏的孩子,不顾形象的大喊大叫,然后发飙。

我现在坐在宿舍里,换上一直想穿的高跟鞋。北京的春天,在停止供暖以后真得冷的然人发抖。我套着几十块钱淘来的大衣,浑身上下的休闲,唯一不正常的就是这双鞋。

其实本来对高跟鞋没什么特别的感觉,直到很多年前看到莫文蔚的演出,简单的T-shirt,牛仔裤,一双十厘米的高跟鞋,站在舞台上的一角,出奇的没有扭来扭去,就是安静的唱歌。古龙说过,女人的味道,不是衣服或什么动作就能打造的。那是眼角眉梢的妩媚,无可低档。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高跟鞋上的妩媚。

所以就从那时开始,下定决心要穿一下高跟鞋。

可是高跟鞋确实是有一点累,而且实在不想让自己的双脚变成那种七扭八歪的样子,只买来一双喜欢的,放在房间里,在没人的时候,穿出来,锦衣夜行,可能就是这样的意思。

今天很累,好像前一段时间所有的疲惫都找了上来。刚才和小巴坐在光华的地下,他吃雪糕我吃威化,徐徐地说着一些如一或者不如意。有时候想还是老乡好,相同的习性相同的观点,即便平时没有那种形影相随的交往,却会在最孤独的时候,给予对方温暖的扶持。

我喜欢小巴,那个会夸奖别人的女生。

现在承认别人优秀已经很不容易,能够说出别人的可爱就更加的难能可贵。可他从不吝惜对别人的夸奖,自然的,发现你身上的优点。

亲一下。

最近越来越喜欢一个人呆着,越一个人越觉得孤独,越孤独却更加的喜欢一个人独处。那些热闹,其实和自己没什么关系,我们不过是看看风景的过客:别人的辉煌我们不必嫉妒,别人的可悲我们也无须评价。自己走好自己的路,然后和别人萍水相逢,自己好的时候感谢别人的祝贺,自己倒霉了也不要埋怨别人落井下石。这样,比较满足。

前两天病犯了,从光华一楼走到地下,不过十几米的路,竟然痛到站不起来,那时候不是没有想过找个人来救命,可是拿出手机,竟然找不到要打出的号码。不是找不到人,而是实在找不到麻烦别人的理由。即使知道他们回过来,还是不想那么做。

那一刻我知道,自己又变得古怪了。

我好像一直在推走所有与我亲近的人,那些人,明明已经走到身边,却会在一刹那觉得害怕,然后找一个理由把她打发走。直到回到了最初相识的原点,你我都是过客,萍水相逢,言笑宴宴,然后擦肩而过。

惟其如此,才会觉得安全。

自己,真的是一个让人讨厌的人,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讨厌的要死。

但又有什么办法,我身来这种刺猬的样子,我只能接受。

所以,还是要在这里向那些人道歉。即使明知道他们未必能看到,即便看到,大多数时候也不见得明白,但还是要说,对你们说的话,不见得句句真实,拒绝你们的好意,却是我不得不作的决定。

欠别人太多,我不喜欢。

所以,我们还是好朋友。可能这样的友好与别人的不同,但是当你们有困难的时候,我不会逃避。

对于我,希望在你们讨厌我之前,我会变得可爱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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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打开PP Live,看到纪念哥哥的专题。2002年的四月一日,我怀疑的心情接受了这个事实。

然后就有铺天盖地的传言。

那时候,真得有一点点伤心,一种柔软的钝痛。

其实,这种无关的人,能换来我的这一种钝痛,已经是难得了。

是啊,哥哥走了,不久以后,梅姑也走了。他们的离开,好像是那个时代的缓缓落幕,那个二十年前的香港,那个迅猛发展的香港,舞台上的灯光,舞台下的人群,每个人都抒写着特有的优柔或果决。他们勤奋工作却也开始享受生活;他们屈从于现实却永不舍弃心中的梦想;他们眼中的世界,不再仅仅是纸醉金迷或穷乡僻壤,真正的香港,或许就是在那时候建立起来的。

今日的我们,或许在无法体会当时的激进的繁华,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或许是我能想到的唯一的形容。

我喜欢那一代的人,他们的敬业,他们的纯朴,他们的一切的历史悠久的优点,都桑为葬送在这个日益浮华的世界。所以,你依旧可以透过重重的粉墨看到他们心中的爱恨。无所掩藏,也从不需要掩藏。

是的,他们就像是巴黎的咖啡馆,代表的,是一个时代的优雅。

尽管,那个时代,已经不复存在。

仿佛就是每场戏的落幕十分,无论我们喊多少次安可,都无法再次唤出心中的偶像。曲终人散,我们无从逃避。

所以哥哥的离开,才开始显得那么沉重。

风继续吹,只是个个的一首歌名,也是他离开之后,周华健写在他在唱片公司专用储物柜上面的一句话。是啊,他离开了,风继续吹。

我不明白他离开的原因;或许在世界上,也根本没有人能够明白。我们都是过客,即使最亲近的人,也未必能真正窥视你的想法。何况我们这些路人。

但是已就忘不了当时他在自己的演唱会上说出唐先生三个字时面上幸福的神色。当时的断背还不像今天这么流行,每次这种相爱惹来的往往是无尽的诟病,可是我依旧记得那副神色,眼光看向固定的某处,纠结萦绕成百转的柔肠。那一刻所有的尖叫都不过是虚无的背景,我看得到镜头外的另一个人,除了哥哥之外的唯一一个人。

至于后来唐先生的外遇,真真假假,扑朔迷离。我不愿想,也无从考证,但至少,人是相爱的。至少曾经向爱过。

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哥哥的呢?好像就是从高中开始,那和肥腿、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喜欢,然后,渐渐的,我也开始喜欢。好像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开始意识到,受一个人的影响,和你有没有主见事无关的。

今天看到肥腿的男朋友,仿佛就看到了她,很兴奋的感觉。其实这几天总是有点不开心的,然后就在这个雨天,心情在一刹那变得晴空万里。

我忽然想起吉林明净的秋天,那时候我们走在江边讲出无数的笑话,日子流水般流过,我们没想过挽留,事实上也无从挽留。

六年还是七年了?有时候自己都觉得记不清楚了。直到今天才发现,原来已经过了这么久。很多东西就那样流逝了,我们尚未察觉,他们就已逃出视线。可是至少它们留下了,留在身边,留在心里,偶尔想起的时候,就会很温暖。

嗯,就是温暖。

所以终于明白了什么是无可取代,记得有一句歌词说,有些人说不出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或许,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不说了,祝大家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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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一个人有理由吗?

这是一句说起来有点可笑的问题,近似于周星驰在大华西游里面的台词。可是我想说的不是那个用哲学装点起来的无厘头幽默,我想说的是一个很悲伤有很温馨的故事,一个救赎的故事。

我很少用救赎这个词,因为两个字里里外外总带着一种矫情的味道。仿佛生来带有英雄一样的悲剧色彩,再深入的一想,不过就是一个自恋狂加上被害妄想症患者罢了。

可是每每想起这个故事,我就不由自主地想起这个词语,救赎,一场轮回,一次涅磐。

Mars,带领人们冲破悲剧的黑暗英雄。

这是一部由日本漫画改编的偶像剧,获得了台湾当年的收视冠军,主演是大S和周渝民。

在这之前我是不喜欢大S的,那个女人,像极了她的妹妹,举手投足带着妖气,又比妹妹多了份娇矜,于是越发的不让人喜欢。

在这之前我还是比较喜欢周渝民的,不是他长得有多么帅,而是他演的花泽类实在是我喜欢的类型,让我爱屋及乌的对他宽容了很多。

但是从这部战神之后,我决定原谅大S的虚伪,外加无条件永远支持周渝民,因为他们,确实让我见到了一番我始料未及的精彩。

他,陈零,因为一次问路闯入了她的生活;她,韩绮罗,因为一幅画走进了他的视野。

缘分是什么?可能就是一次邂逅,一次引发无数纠缠的邂逅。

起初,他未见得是爱她的。她太过普通,甚至有些别扭,这样的女孩子,不仅不惹人注意,事实上还有一点点讨厌,无论如何不应该入得了这位花花公子的法眼。然而,她的安静,像极了他死去的弟弟,那个同样喜欢画画,同样用画笔书写心情的男孩子,她的温暖,让他找到了从不曾体会过的安全,所以不自觉地靠近,不自觉地熟悉,以致后来不自觉地相爱。

起初,她是十分恐惧他的。他太野蛮,还有一塌糊涂的花心,这样的男人,算不上好人,却自有那个年龄的吸引力。他是众人理所应当的焦点,也是她及其恐惧的人群。然而,他的勇敢,恰恰是她最最需要的支撑,用以战胜不堪回首的过去和渺茫晦涩的未来;他的热烈,恰恰是她的最最需要的温暖,用以照亮她的世界温暖她的寒冷,所以不自觉地相信,不自觉地关心,以至后来不自觉地相依。

不得不感谢上苍,他在给我们无数痛苦和悲伤之后总是会给我们应有的幸运和幸福。因为那次雨中的相遇,他们才能彼此改变,才最终找到了悲剧之后的伊甸。

那就是一种救赎。

没有她,他不过就是个和不同女生滥交的太保;没有他,她也只是个恐男到不敢说话的心理病患;

没有她,他可能永远都不会和父亲讲和;没有他,她也永远都不敢和自私的母亲说不;

没有她,他一生都会纠缠在弟弟自杀的往事中不能自拔,没有他,她一世都会轮现在被继父强暴的阴影里无法解脱;

没有她,他会杀人,没有他,她会自杀……

然而幸好,他和她相遇了,再命运的岔路口,在他们都即将承受不了国王的重量的时候,像鱼在彼此的惊鸿一瞥中。于是孤单的心有了依靠,漂泊的感情有了寄托,于是发现原来痛苦可以这样解脱。

让我爱你,这可能是彼此对对方的最深处的倾诉。曾听人说,爱一个人是一件很卑微的事情,很卑微很卑微。这样的倾诉,有近乎于乞求的语调,那样小心翼翼,带着虚弱的颤音,仿佛经不起对方一刻的犹疑,又仿佛一旦对方允许便获得了生的勇气。这样的感情,未见得人人喜欢,现在的男男女女,自信、自主,根本不屑于委曲求全的幸福和一丝勉强的甜蜜,干干脆脆,爱恨分明。可是这样孱弱的表白,应该是爱到了极致之后的无奈,既然不能不爱,索性甘愿放弃一切自尊。

所以,在我无意中听到了这首歌后,罗嗦了这么多,只是很想和代价说起这样一个故事,一个曾经感动我的故事。

PS:建议大家去看一下这部电视剧,自认为是继流行花园之后改编的最成功的一部电视剧。而且比一般偶像剧更有深度。

PS:送给大家这首歌的歌词。

让我爱你

没有起伏的情绪

因为你出现后划破平静

震撼我已经封闭的心

冰山和雪在溶解

回到初次的相遇

风在吹一个人独自美丽

灰的天空为何没有表情

你的心下雨

就让我爱你,没有了自己

残破的光影,黑暗中深深吸引

绝对的,就算时间所剩无几

只要拥抱瞬间的默契

就让我爱你,证明有奇迹

在旷野的心,灵魂的深处有你

我愿意,放弃世界微笑而去

幸福很远心却在一起

过去总是回不去

在坚强记忆仍像噩梦不醒

我的泪水逃不过你的天空

雨下不停心好痛

风像画笔看着我

你的容颜就在风的尽头

我的心画出第一次的彩虹

因为你,我相信

就让我爱你,没有了自己

残破的光影,黑暗中深深吸引

绝对的,就算时间所剩无几

只要拥抱瞬间的默契

就让我爱你,证明有奇迹

在旷野的心,灵魂的深处有你

我愿意,放弃世界微笑而去

下一个世纪,让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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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湖边的桃花儿开了,就在前几天。
我曾经无数次梦想过,陌上花开的时候湖边折枝的人群里会有自己的身影。那个时候,我的心思和大家一样单纯而迫切,我的目光却是比你们更加迷茫和恍惚。那年高三。
十年磨一剑,高一一年,我得到的却几乎只是一块废铁。
高一那年,我真的差点就把自己废成了一块锈铁。上课的时候睡觉、聊天、看漫画、吃零食,跟着后面那些男生大呼小叫,把年轻的女老师气得眼圈含泪,然后自鸣得意而洋洋之。那真是一段不堪回首的日子,像色彩斑斓的黑洞,看上去奇观异彩,鬼魅般的吸引力却在不知不觉中一点点把你拉向无底的深渊。于是下滑,于是堕落,而更加难过的是明明知道自己在下滑、在堕落却无能力去改变。习惯的力量的确大到了让我无可奈何,于是放弃了最后的挣扎与努力。现在想想,那只是懦弱,那只是懒惰,那只是自己给自己自甘堕落所找的一个看似冠冕堂皇的理由,一切是自欺欺人。
可是当时没有任何人来指着我的鼻尖骂我,说你是不是就想这样破罐子破摔,就想这样玩完你的一辈子。也许他们已经放弃了我,有时候我想。然后是及其嘲讽般地不屑,不屑以及自以为是是洒脱—谁稀罕谁。其实,那个时候真的是应该有一个人。就像很多人曾经经历过的那样,指着我的鼻尖,戳着我的脊梁说,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不清楚自己的明天会是什么。
可是,再无所谓的人也会有自己的底线的,正如再深的涧谷也会有它的低谷。一切就像滑滑梯,一路上放肆张扬地笑了下来,最后终于重重地摔在了下面,头破血流。
也许,人只有在痛的时候,才会认认真真反省自己走错了哪一步吧,总要摔些跟头,才能学会绕着道走。而这条再简单不过的道理,我却付出了整整一年的青春时光才真正明白。一年,365天,可以让居里夫人发现镭,一年可以让爱因斯坦证出E=mc的平方,一年可以让一个婴儿学会跌跌撞撞地走向母亲的怀抱,一年可以让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开始有终了。可是这一年,我只得到了那一句话。所幸,并不亏,也并不晚。
高二分科,我选了文。你无法想象我所在的中学有着怎样烂的文科班—本科上线三人是。本科上线三人是个什么感念?当我现在大学同学颇为自得地告诉我他们中学的班级北大清化一走几十个的时候,我轻轻的笑了笑。我所在的文科班,是一个本科上线三人的文科班,更具有讽刺性的是,那三个人全部是复读生。我就是在大家或无奈或讽刺或无谓的目光里,毅然决然地在文科报名表上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那真是我一生中写得最好看的一次。
我只是突然间觉醒了,觉得自己的一辈子不能就那样过。事后很多人问我怎么回事也许他们是想在我这里听到一个传奇般的浪子回头的故事,而我当时所能想到的解释只有这一句,我只是觉得,我的一辈子不应该就那样吊儿郎当地过去。
可是我还是低估了过去的那一年给我带来的影响。第一次月考,我考了年级第12名。也许这是一个听上去差强人意的成绩,可是,仅有良知和理智还是足以提醒我,那是一个本科上线三人的文科班。如果你不能把所有的人远远甩在后边,12名和120名有什么区别?至今我还记得那次考了第一的那个女生。是一个不见经传的女孩子,瘦瘦小小,带副厚厚的黑边眼镜,趴伏在书桌上的身影常常有些佝偻。而这个印象的得来,是因为所有的人永远只能看到她趴在桌上的身影。她一直是班里第一个来最后一个走的人。我一直对那种学生持有一种莫名的排斥与抵触情绪,总想你们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死读书吗,我要是像你这样刻苦学习早是市里第一了。事实上直到那次考试成绩出来的时候我仍然对她不屑一顾。然后,我迎来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一次班会。我不知道要用怎样的份量去感谢那个班主任,因为如果不是她的那席话,现如今的我在哪里都不一定。班会上,她说:“这次成绩非常能说明问题。应该考好的人都考好了。”然后她扫了我一眼,我明白她的潜台词也就是说在她看来我属于是没有理由考好的那一堆人里的。奇怪,我居然没有脸红。不知道是太久的堕落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磨光了原本敏感的自尊,还是下意识里仍然对她的话不置可否,我当时面无表情地迎上了她的目光。她的眼睛只是平静地扫过我那里,然后继续:“我知道有些人自以为很聪明很有才气,看不起那些认真学习刻苦努力的同学,总觉得人家是笨鸟先飞是先天不足。可是我想说,你只是懦弱!你是不敢尝试,你只是不敢像他们一样地去努力去刻苦,因为你怕自己刻苦了也比不上他们,刻苦了也考不了第一,结果反遭人耻笑,你宁可不去尝试,只是因为有失败的风险,而你甚至连这一点风险都承担不起,因为,在你心底,你对知道根本就没有把握……”后面她又说了什么我已经想不起来了,我承认当时我是完完全全地蒙在那儿了,因为她说的那几句话。“你只是懦弱……”。当时的感觉是雷轰一样把整个人震住了,反反复复回荡在脑子里就只有那么一句话:“你只是懦弱”。 她是正确的。
那种突然觉醒的震撼是语言无法描述的,也是我不想用文字去表达的。你只能通过结果来想象,也只需要通过结果来想象。那晚我在日记里写,试试吧。我不去强求什么,我只想试试,试一试自己那样刻苦那样努力地去学上一个月会不会见效。当时我根本不敢对自己承诺什么结果,也的确承诺不起。我只是抱着一个念头,试一试。然后迎来了一生中最戏剧性的一个月。之所以说它戏剧性,是因为就像难以想象唐僧不再罗嗦孙悟空不再好斗八戒也不再贪吃一样,我简直不敢相信那个从早晨六点早自学上课到晚上十点晚自习下课一动也不动坐在位置上安安稳稳踏踏实实的人可以是我自己。其实并没有那么简单的,真的没有说起来那么简单的。我去一点一点地做的时候就已经发现了:要想在几天里改变365天来 形成的习惯,太难;而要想在一个月里创造出令人膛目结舌的奇迹来,也太难。习惯成自然啊,就像那句话说的,“心似平原放马,易放难收”,野惯了的心,要想一下子收回来,谈何容易?常常坐着坐着就忍不住了,心开始浮躁,眼神也开始飘离,好几次差一点就要放弃。只是,在那个最危险的边缘晃荡的时候我总是压一压,告诉自己,忍不住的时候,再忍一下。其实说白了也就那么一句话:忍不住的时候,再忍一下。我承认自己是一个骨子里相当傲气的人,我就是不相信我刻苦起来会不如哪个人,我就是不信我真的去做一件事情 的时候会做不到,我就是不信这世上真的有什么不可能的事情。I Believe that nothing is impossible.
然后,我迎来了那次期待以久的期中考试。至今我仍记得考完之后的感觉。抱着书走在回家的路上,茫然地看着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恍惚想真的考完了吗?为什么心里空空的没有着落?那的确是我一生中最特殊的一次考试,因为它关系着我此后的方向和道路选择,风险太大,我怎么安得下心?其实,考试结果想必大家已经猜到了。我的的确确让所有的人真正膛目结舌了一次。是的,我考了第一,全市第一。
你永远也无法想象那个结果于我而言多么重要。知道成绩的时候我出乎寻常地平静。那个时候我才明白原来激扬和呐喊的冲动到了顶点只会是平静。当那个久违了的名字出现在了成绩单的第一行时,我默默地对自己说:记住了,这世上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Nothing is impossble.
之后我再也没有改变过那种态度和方法。其实所有的方法说白了都是没有方法的。只有一个词:刻苦。
我坚守着我的不是方法的方法,也坚守着我的名字在成绩单上的位置,一直到高考前的最后一次考试,我始终是第一名。但是,真正的挑战还没有开始。即便我可以牢牢占据第一名的位置,即便我可以每次都把第二名甩下几十分,我知道,北大离我还是太远,远得连在梦里都看得不真切。所有的老师都坚信我将会是学校里有史以来考得最好的一个文科生,而在他们的概念里,考得最好的文科生,意味着你可以上山大,运气好点儿的话也许可以伸伸手还能够上复旦甚至人大的门槛。而我只要北大。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讲起过我的志愿—如果可以称之为志愿的话。我只想把所有的力量都积蓄起来。
高三第二学期,我们搬进了刚刚落成的教学楼。搬迁的那天,楼道里吵得很,拖桌子拉板凳的声音在走廊里不绝于耳。我一个人不言不语地跳过窗子,踏上了二楼窗框外那个大大的平台。对面是操场,初雪未融,空气湿冷,光秃秃的树枝直直地刺向天空。雪天的阳光凉凉地透过睫毛洒在眼睛里,眼睛静静地看着远远的天空,我说了一句话,只说了一句话。对着远处的天空,我默默在心里说:“等着吧,我要你见证一个奇迹。”我知道,这世上的确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我从来不知道压力大到一定程度时居然可以把人的潜力激发到那种地步的。我是一个极其不安分的人,可是那段时间我表现得无比耐心沉稳,踏实得象头老黄牛。事实上无数次我都面临崩溃的边缘了,高中五本历史书我翻来覆去背了整整六遍。当你把一本书也背上六遍的时候你就知道那时什么感觉了。边背边掉眼泪,真的我是差一点就背不下去了就要把书扔掉了。只是,忍不住的时候,再忍一下。坚持的确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一种品质。那段时间我惟一的休息方式就是站在走廊里看远处的天空。后来发现在对面的建筑墙壁上有一行大大的红字,是学校用来激励学生的吧,我不确定。可就是那句话陪我走过了高三最后的日子—意志的力量,是决定成败的力量。我用我所有的经历和体会去实践而且证明了这句话:意志的力量,是决定成败的力量。
那个春天短得像落榜生,在冬的彻骨阴寒和夏的热情洋溢之间摇摆不定找不到自己的位置。
呼啸而至的风卷着漫天的黄沙,在那个北方的春天里,我们一个个头发蓬乱,皮肤粗糙。死寂与喧嚣交替如同美国的执政党,规律得让人怀疑冥冥之中可有双奇异而魔力无穷的手。惶然而又茫然的我们在敬畏与期待中迎来又送走了一模、二模以至N模,每根神经都被冷酷无情的现实锤炼得坚不可摧,不论是吟惯了杨柳岸晓风残月的诗情,还是习惯了红笺小字信手涂鸦的画意。在这个来去匆匆的季节里,一切敏感纤细都奢侈得如同恺撒大帝的稠衣,徒留无数次的希望在无数次的失望前撞得粉身碎骨,无数次的激扬在无数次的颓丧下摔得头破血流。每个人都比昨天更加明白理想和现实之间那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同时也比昨天更加拼命努力挣扎,试图挤过那道窄窄的独木桥,哪怕明知是徒劳。
—会是徒劳么?
当这个锥心的问号在夜阑人静的时候一次次猛烈扣击起了心门,每个人都难以承受那潮涌而至的恐慌和迷惘,于是逼着自己埋进去,埋进书本,埋进试卷,埋进密不透风的黑茧—为的只是有朝一日的破茧成蝶。青黑的眼圈,浮肿的眼带,干燥的手指,焦虑得起了水泡的嘴角。那个春天我不知道流行的是粉蓝果绿还是黛紫银灰。小镜子被悄悄收起,因为不忍见到自己憔悴的面容和黯淡的眼睛,因为怕有什么会汪洋恣意般在干旱已久的脸上纵横开来—上帝,我是个女孩子啊。
上帝无言。无言微笑。微笑告诉我,你,心甘情愿。是的。我心甘情愿我不悔初衷我自己选择了这条路平坦也好崎岖也罢我得走下去。我要走下去。我会走下去。
于是所有的呐喊被咽下去,于是所有的豪情被收起来。我像一头二月黄牛,默默踏步,无声前行。当拼搏被拼命所取代时,香格里拉已经幻化为心中恒远而朦胧的梦想,而所有的努力也只是为了让这梦想不再“美人如花隔去端”,哪怕青冥长天,纵然绿水波澜。
踏入考场的时候后我很平静。“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事实上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考入北大以外的哪所学校。与其说这是一种自信,莫如说这是一种预感。我只是想,哪怕北大只招一个名额,为什么不可能是我?这世上没有什么事情是真正不可能发生的。
考完后走在回家的路上,看着依然匆匆的人群,心里依然空无着落。眼睛因为泪雾而模糊,视野里的东西却越发清晰。这在科学上有解释,我却宁愿相信是因为一切真实的感知都要以泪水和苦痛作为代价。是的,我们总是要学会放弃一些东西,才能得到另外一些东西。如果你所在乎的东西值得你为它而付出一切,那么所有的放弃都只是分娩前的阵痛。总要有所取舍的,蝴蝶的生命之所以如此短暂,因为它的翅膀太过精致了。有时候,放弃只是为了真正的得到,关键看你想要的究竟是什么,以及为了这想要的的东西你愿意付出多大的代价。上帝对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
刀尖上的舞蹈,阳光下的海沫,凄美而又苍凉的微笑和泪水。当你用尽生命去阐述信仰时,生命的价值已不言自明。而当生命成为梦想的舞台时,谁又能否认那滴血的脚趾不是一种圣洁和美丽呢?
  事实上我怀念那段日子,并且永远感激它。不只是因为在那段时间里我完成了自己的过渡与锐变,更是因为那时的一切深深烙在了我正处于可塑期的性格中,成为这一生永远的财富。那真的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财富。人生中再也不会有那个时期像那时一样专一地,单纯地,坚决地,几近固执而又饱含信仰和希冀地,心无旁贷乃至与世隔绝地,为了一个认定的目标而奋斗。在我已经与之告别、永别的时候,才猛然发现,我一直忽视和诅咒着的,是一份怎样值得珍惜的幸福。当你在若干年后某个悠闲的下午,回想起自己曾经的努力和放弃,曾经的坚忍和耐力,曾经的执著和付出,曾经的汗水和泪水,那会是怎样一种感动和庆幸,怎样一种欣慰和尊敬—尊敬你自己。每个人都在心灵深处小心呵护着自己的香格里拉,而对于它的不懈追求构成了生命的底色和永恒的步伐。当若干年后灵魂穿越墓地到达上帝面前时,我知道,我会微笑。是的,在这个过程中,请允许我重复一遍,最重要的,是你自己。我感谢父母感谢老师感谢同学感谢朋友感谢所有关心我帮助我的人,但我最感谢的,是我自己。Nothing is impossible.这是我在一点一滴的努力与尝试中获得到的东西。而且我也相信,这也将会是使我终生受益的东西。在这里,我把自己最信仰的一句话送给大家: Nothing is impossi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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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渐暗下来的房子想着你。但你已经不在了。我还爱你么?」

  「在这难以安身的年代,岂敢奢言爱。」

  「如果你还收到信,你会读我的信吗?我写的时候,总是觉得你不会读我的信。读我的信的,一定另有其人,一个陌生的女子,我不知道她是谁。她拿起信笺的时候,字可能已经化成尘埃了。过去的终成过去,没有比成灰的信纸更为实在。」

  「我梦见有个人在河边等我。我说:怎么你在?但那个人我不认识。那个人不是你。我想我不会再见到你了。见着你,我也认不得。你的面目是那么模糊。」

  

  女子的字迹很工整有力,署名是「绛绿」。信笺都已经发黄而且霉烂。字看不大清楚了,写的时候应该很清楚,但时间无声侵蚀终成过去无所谓热烈。这是最底的一封信。日子是「一九六四年八月十八日」。那年我出生,楚楚想。她出生的时候女子绛绿就给她父亲写信。信笺开了又再折,折痕多次不同,毛毛细细如心之张合。每次读的时候父亲的心情都有点不一样吧?九月那落红季节我便出生了,父亲收到这封信时,我在暖暖的子宫内都快要张开眼睛,小鱼一样的小手小脚在胎盘游弋,张大口预备呼吸极为刺激痛楚的空气:我生。我生是个无人知晓的秘密,连我自己都不晓得我如何得生。生是多么神秘楚楚生影影时只是觉得暗:犹如打开;医生说你打开。楚楚打开黑暗之门,她父亲无声走入黑暗之中。林游忧死时没有跟她说甚么话,只说:你回去吧,你不必陪在这里等我。每次楚楚去医院看她父亲游忧都不好意思,老说你要上班你受人二分四,你快点走吧。楚楚告了两个星期假天天去医院陪她父亲,医生说是时候了你们也不要太伤心,人总会有一次,我们会尽量减轻他的痛苦。游忧已经不能起床了,一天就是一天,一天比一天睡得低一点,一天比一天少话,渐离渐远,他一天比一天吃得更少,他已经不需要食物了,并且再也不需要空气,更加不需要女儿或妻,楚楚或晚雪。而到了生命的末了,甚至不需要,私密。他双腿张得开开的,医院病人不穿内衣裤,楚楚可以看到她父亲的下体,小鸭蛋似的睪丸上盖着一丛散零零的黑毛;神秘的生不过是一只黑鸭蛋和一茶匙奶白大头虫。楚楚可以嗅到她父亲的臭。她忍着呼吸说,爸你现怎么样?游忧微微转过头去不再看她,说,好臭。他知道她嗅到他的臭。

  楚楚折上了信笺,毛毛细细就有了新的折痕。父亲对她真是好总是带她去饮茶,只带她不带她母晚雪,叫一碗凤爪排骨饭自己吃饱,让楚楚喜欢吃甚么就吃甚么。楚楚,你喜欢吃甚么就吃甚么,阿爸出了粮,你喜欢吃甚么就吃甚么。她问阿爸出了粮是不是有好多钱?阿爸出了粮阿爸是吃皇家粮的小职员,没有很多钱但你喜欢吃甚么就吃甚么。楚楚喜欢的有虾饺、糯米鸡、马拉糕。生活的丰盛如果我感到喜悦不过是有个人跟我说,我所赚的不多只能是那么多,但你喜欢吃甚么就吃甚么。楚楚还是流下泪来。虾饺、糯米鸡、马拉糕热腾腾的蒸着香,记忆之中虾饺、糯米鸡、马拉糕总是有竹叶香,香可醉人。她在渐暗的房子想念。但想念的已经不在。--我还爱你么?女子绛绿到底是个怎样的女子?她写的;无人知晓;在尘埃之中焚毁。楚楚吹了吹将一盒旧信收到衣柜里面去。

  游忧死了以后律师才告知楚楚他立了一个秘密信托,遗给她一间房子,在大角嘴,及保险箱的锁匙,保险箱内有美国债券,香港几支蓝筹股股票,十枚金币,和一盒信。楚楚从来不知道她父亲游忧除了在土瓜湾的老房子以后还有物业。她不知道她父亲为甚么要留给她房子而不是给她母亲;而且还是一个秘密信托。一直到他死他都没有提这件事情,或许他知道他的律师是个尽责的律师,一定会将他要留给她的交到她手上。她拿了房子的屋契去做转名手续,又拿了钥匙危危的去找,不知道她父亲会留给她怎样的房子。房子在枫树街一幢旧楼的三楼,楼下是老人院和经营性买卖的公寓,沟渠有死老鼠噬尸有猫。单位门口有熏黑的土地神位,还奉着香香油是新添的。楚楚按了门铃。有人在住锁大概已经换了。按了按无人应听楚楚有点疑惑。她将锁匙插进去没想到可以转开,而且打开门,有人,坐在窗前一张旧藤椅里影子旧旧小小,好象是昨日遗下的影子。对不起。我想请问……

  有人,坐在窗前一张旧藤椅里,影子旧旧小小。有人,坐在一张破旧太师椅上,脚脉肿起是蓝的。有人,一共三个,三个女子九重影子同长着一张脸。对不起。我想请问……这是……游忧……的……楚楚问。

  「我们三姊妹。呵三姊妹都九十岁了。我们九十岁了八十五岁那一天太乙说我们还不死的了,我们一道吧,三姊妹同年同月同日生,一张脸孔三个人分。太初说三姊妹脐带连脐带连做鬼都有身无头,一个头三个人分。我最大所以叫太一,九十岁了八十五岁那一天我说我做人做够了,我不做了,我做鬼。做鬼就三只鬼,三只香炉三炷香,做人就说是三姊妹,你给老公打时又不是一个人挨痛,你生仔又不是一个人喊救命,你无钱无儿无女一样要去睡街。我说太初枉你一世生儿育女,死到临头还不是你自己一个丢在老人院。我说太乙你成世做牛做马,到老时你睡进棺材都要你自己担幡买水,自己烧自己自己散骨灰。我说太一做大强出头,老公死时仔又死,你强出头捱来捱去都不死,不如就三姊妹不人不鬼的住在一堆当野葬岗。租一间姑婆屋有个靓仔租屋给我们住说我们死了就搬,不要阴魂不散。九十岁了我说太乙你洗碗洗到八十五岁你还洗不够,九十岁了我说太初儿女是泼出去的水,当自己疴蛋好了,九十岁了我八十五岁就将我医馆关了,我不做了连功夫都不打了,有甚么好打我徒弟来求我,我说我不认你了打功夫打一世打到七痨八伤,医得人医不得自己,嘿嘿。姑娘仔你来做甚么我们今个月已经入银行交租了,不要烦你快点走。」

  楚楚以为自己见到了三个女巫。我来……我来……收房子。她说。三个老女子呱呱像蛙的笑起来。你收房子。太一站起来原来好高,那么老的人还那么高,高楚楚半个头一手抓着她好象提起一个西瓜。快了快了,太乙笑说。我们还不死不过快了快了。不死怎样搬,太初窣窣的笑着楚楚以为有蛇。靓仔说的,靓仔是不是你阿爸,你靓仔阿爸说的:死了就搬,不要阴魂不散。太一凑上来,三个老女子围着楚楚一圈转一圈还是三张一模一样的脸孔,蔷薇你的名字叫蔷薇我也曾爱过当我以为蔷薇就是蔷薇但其实并不。你还是走吧,姑娘仔,租我们会准时交租的,直到我们死为止。

  我不是姑娘仔了,楚楚迸了一句。离开房子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但望上去三楼,没开灯。只有楼下的老人院和经营性买卖的公寓,开着惨白和血红的光管。楚楚想将房子收回卖掉,再连同父亲留给她一笔小钱,可以买一间新房子给自己,给自己过新生活;她从来未曾真正离开影影、米记,虽然他们已经离开她。过新生活;甚至不去上班?迟到五分钟不用一边跑一边穿鞋子,她快四十岁了又无一技之长,只会点小会计又没有考过专业试,失了业难道去求影影或米记。到了这样的年纪她绝不可以指望遇到一个甚么人改变她的命运。她的一生就明明可知的了。或许因为这样,她父亲想留给她一份礼物,这份礼份可大可小,用着点给女儿母亲一点运气不好买股票输着点,就用完了等于从来未曾有过;但如果她想,她可以开一间小店卖点甚么无用的东西,她可以离开香港,买一间小屋子过其后的日子;如果美丽自信起来可以谈一次恋爱吧?她是个说话都不敢大声的女子,跟她父亲她母亲一样,整个家成天都好静,有时母亲会开一下电视,有点声,有点人气。只有影影和她阿爸米记就成天吵。楚楚结了婚以后好象开了窍,开的是耳朵原来和一个陌生人生活可以有这么多陌生的声音,喝一罐汽水可以喝得尼加拉瓜瀑布那么响,报纸一叠飞起砰的弹开一桌面的饼屑,影影哭完米记喊这样喊那样,奶瓶在那里尿片用完了没有,影影长大着点厕所米记用完影影用,水声地底涌上来似的哇啦啦,而楼下永远装修,不是五楼便是七楼,七楼装修完五楼又搬了又装修。楚楚结了婚生孩子以后就一直睡不着,也不好讲床上的事情。影影上大学后搬去宿舍就真是静,米记也没有甚么理由再留在家索性搬到了李红那头住,影影放假回来他就回来,一家人一样一桌子菜吃饭看电视过日子。她得回她应得的静默楚楚就一个人过日子。如果就这样一生她都可以。没有甚么事情发生,也没有条件令甚么事情发生。譬如曾经听说橙花盛开时有血,四月的时候成熟芳香饱满。她一生人都未见过橙树。如果有这一笔小钱,可以去一下西班牙见一见血橙树。但她舍不得要用这好多钱呵?她明白她父亲为甚么要留给她这些礼物。他知道她连买纸巾都舍不得,可以一直非常老气的用手帕。房子她一直要收回来卖掉。她下决心一定要赶走那三个老女子。

  房子是她与她父亲的秘密,好象是一个协议了:我所有的不多,但你喜欢怎样用就怎样用。那房子和那三个老女子她不能说,跟谁都不能说。背负着秘密她一定背叛了甚么。她非常忧心胆怯,好象身上扬着臭骚狐或下体的腥味,或者聪明邪灵已经附着她肉体,她无可逃避只能目睹真实的侵蚀。她沉静着就这样背叛了她身边的、她以为她所爱的晚雪和影影,母与女与母与女。她不说。黑暗之门打开,她爸走进黑影里面,然后招她。她父亲游忧也一生承受着女子绛绿,他到死都没有说;信是寄到房屋署那里去的,他一生都没有转过别的工作。沉默里面可以包容那么多;几乎是爱,而他默默承受。楚楚无法明白,到底爱艰难些,还是承受爱艰难些。

  * * * *

  在办公室一天就像水从头上倒泼下来,一下子就到了脚。影影和米记走了以后,楚楚的脚步就慢了许多,再也不用滚水烫似的赶着走,赶着换一条松松的师奶裤去巿场买菜。一个人有时吃有时不吃,吃一个方便面就可以,生活仿佛就从容了许多,时间都过得慢了,手表的指针缓缓转动,日头缓缓落下,深蓝的地球缓缓在太空转动,地缓缓沉落,浮岛缓缓长出水面。楚楚慢慢的加减着,发票单据一张一张的夹进档案,将桌子抹干净再去茶水间倒一杯茶喝完了才走。办公室的人都走了,连她老板都走了,她最喜欢一个人在办公室的时光。摸摸停停一个无人的空间,没有人要问她甚么,也无人回答,这个没有言语的世界才是她的。在这个静默世界如同在子宫浮游,她才感到自由。她每天关上办公室的门,蹲下「得」的上锁,她的心就「得」的给锁上了,回到家总会有电话,影影随时可以回来叫声「妈,有甚么吃的?」或「妈,我的游泳衣哪里去了?」她总要答应,米记时常都回来打个转,不时还会招呼同事玩玩小麻将。楚楚也没说甚么怎样都是一场夫妻,他们从来没有离过婚。影影总叫她你好好的了断,不要再让着阿爸;楚楚就咿咿哦哦的答应,米记没说要离婚她也不想离,又不是那些女强人离甚么婚。那个家她一个人住,但其实又不是她一个人;她心里总是若有所失,或许是因为失的不够多。毕竟这是个不完全的世界,没有一件事情是完完全全真真正正的,连破裂都不曾完全。楚楚只能拖着蜘蛛网莲藕丝,一担泥淖一身淌水,胡里胡涂稀稀烂烂的生活着,不能说好,其实也不坏。

  楚楚好远还是看到了米记,一阵眼热,也不是甚么只是因为熟悉,毕竟同床共被那么多年了,生影影的时候他也曾不睡不吃的陪着她,在浮动的人影之中楚楚还是认出了他,只有他的影子是实在的。时间停顿……我们也曾靠近……如果我们闭上眼睛……也可以相信之间并没有悬崖……燕子飞翔……剪开了灰色的浮桥他像从前一样「喂喂」的叫她,四十多岁了,还是那时候小伙子的神情,老像不堪强光的眯着眼睛看东西,只是脸胖了点;身上还是医院的气味虽然他已经转了去私人化验所,一样当化验技术师;还是穿那件她大减价时替他买的浅蓝色衬衣,打三折,她一买买了三件,他已经搬走了好几年了还穿著这罗夫?罗兰的牛津纺衬衣;一切都那么熟悉和一样,人所能改变的是那么小。就像还没有生影影的那些年头,米记有时都会等她下班,也这样「喂喂」的叫她,说不如今天出去吃晚饭,去吃点甚么?那时候他们刚贷款供房子,每一分钱都看得很紧,也不容易外出吃一顿饭。这样一过过了二十年,他和她其实还是在原来的地方,走得并不远,多了一个十七岁上大学的女儿,一间房子留给影影的,他多了一个女子在身边,她的父亲离开了。事情也并不多,当时觉得很大的事情,过后就轻若雪,转眼成云雾,不复记忆了。连他多了李红这件事好象也不是甚么事,都可以都可有可无。楚楚想二十年的婚姻生活,如果让她明白了甚么,竟然就是可有可无。这时她心头一霎:忽然明白,母亲说死了都不要和阿爸合葬的意思。不是不爱更无所谓厌恨,只是可有可无并且已经够了。影影老骂她,阿爸拋弃你你还对他那么好,你真没用。影影还年轻,影影不明白;楚楚扬手拨了拨发--影影不明白生之醙酸的气味,隔宿酒一样恹闷但并非不可忍受,也就忍受下来了,到后来甚至不觉得在忍受。楚楚不觉得她在纵容米记,两个人的事情都半世人了千连万连,不是拋弃不拋弃、有感情没感情可以说得明白。即使像影影着她那么决绝,从此不见不闻过去不想不提,过去的日子还是浅浅的在她生命里有凹痕,毕竟那就是她所曾经有过的日子,怎样的秘密无人得知,她还是清清楚楚的知道。米记曾经是她生活的一部分她无法抹平。她对她生命里的痕迹,不一定是伤痕但让她的生命变得粗糙与沉静的,她都有怜惜之心因为她也曾何其细嫩,虽然她已经记不得细嫩的具体内容,只是一种感觉,每一件事情都来得太强:光太光,热太热,难堪的无论她怎样转脸,她还是非常难堪。细嫩生活,离她已经非常远了。到如今世界离她一个光年远,谁跟她说一句话她老半天都没有反应过来;老爸死了她就告诉自己说老爸死了,不觉得特别伤心,只是皮肤一点一点的拆裂,一边走路一边头屑一样跌了一地,她知道她走着走着,皮肤掉光只是光嫩嫩的一个人,那时候刺痛才触着她。有个女子时常打电话到家来找米记,她都没问过,一样叫他听电话。她想只要他不太过分,她也就只眼开只眼闭,夫妻这回事也像做戏,做一场戏给别人看自己也凑兴看着,从喜宴开始就是做戏,过年过节回他阿爸阿妈家又回自己阿爸阿妈家,每次都跑两台吃的菜几乎一样,都是冬菇发菜蚝豉,白切鸡,蒸石斑,一样说好吃好吃吃完又抢着入厨房洗碗才是好媳妇还不是做戏。当初结婚时没想过原来是做戏。这场戏她可以做得下去,只是米记做着做着分了心。一次不知是否和李红吵架,一直在电话缠着不放,在房间里讲到午夜两点,楚楚在客厅瞌睡着,每次断续醒来,都听到米记还在电话说着话。她累极了想回床睡,第二天还要上班的,正是月尾特别忙。她推开了门,听到米记在电话说:唉你也要想想我的难处……她第一次气了上头,可能太眼困了,就说:讲电话讲到夜半两点,不如过去睡好了,起码大家都可以睡。话说出去了楚楚方醒了。米记拿着电话继续纠缠着:已经很晚了不如我们明天再谈好不好?一边哄着电话里的一边又退出房间来让楚楚进去睡。楚楚一栽栽在床上空空的没想甚么,就睡了。一醒来已经是八时三十分吓得楚楚走火逃生一样跳进裙子高跟鞋里去上班。一上班甚么都记不得对着计算机两眼昏花,一转眼双眼刺痛流泪已经是快七时了,怕赶不及上街巿买菜了只好去超级巿场补一补,她储好后备档案去洗手间洗把脸时才想起,米记不知怎样了,挂个电话给他,没开手机,家里又只得影影在听电话。她想今晚只得她俩就不用赶弄饭,到楼下茶餐厅吃碗面算了。楚楚没想到这些事情会发生在她身上,但发生了还不是一样上班下班,可能还要帮他收拾行李,离家出走。楚楚想着不禁对着镜子笑了起来。唉,都是做戏,连离家出走都是。回到家见到米记在那里看电视,见她两手空空的,问她:怎么没买菜?今天晚上出去吃了?这件事情就好象完了,不过米记就开始不回家过夜,反正大家都好象明白接受了,不那么难受不需要再拉扯挣扎。米记可能觉得自己负了她,对楚楚更尽心尽意,回来都买楚楚喜欢吃的小点心,结婚周年纪念他还纪念,买钻石戒指给她。楚楚不大好这些石头,但搁在那里亮晶晶都是好的,更何况可以抵钱的心里都定当些。毕竟也不是年轻女子了,如果她要有一份礼物,她希望有一份可以抵钱的礼物,而不是花呀衣服呀那些无用的东西。米记离开以后还不时会找她,出去吃一顿餐,就像时间还没有过去,她还在赶上夜校学会计,他还在药行当职员晚上赶去理工学院上化验课,两个人都赶得两眼昏花,星期三晚上大家都不用上课就出来吃一顿饭,没甚么就对着米记讲话比较多,楚楚听着都是好的,如果能够一起看一场电影在电影院里搂搂抱抱也是好。亦仅止于搂搂抱抱而已,从来没有人叮嘱过楚楚做女儿要怎样怎样,但楚楚知道结婚之前只能是这么多,结婚以后再说。米记在电影院里碰过她的乳房,她一推推开就好象逼婚,让米记知道:除非结婚,不然不可以。米记仿佛听到了,再去看电影都没有碰她,静了一段日子,一样找她一样天天打电话给她,周末的时候去吃自助餐一样手拖手,但只碰她的手。她的手与她的乳之间有时间与空间,可以让米记慢慢想。有时在地车人挤的时候楚楚护着胸,楚楚从来不穿无袖衣服也不穿领口大过三吋的衣服,但即使如此人挤的时候还会有人挤着她的乳,人没有那么多的时候就会有人盯着她的胸口看,楚楚热热的觉得真是奇妙,圆圆鼓鼓的可以有这么大的魅力,米记甚至要赔上一生的承诺。米记在一架行走着的的士后座看着她,淡蓝衣裙里微微起伏的线条无人风景我也曾想过问天求索问天何以承……地何以托……此生悠悠忽忽终何以索……我也曾想日不经老月不经汐溯……流星留连片刻石头断裂终腐之身,岂可轻言爱岂也曾想过执子之手承子之身……随子之影……以我血为子之醉饮……我灵为子之亡魂一生之悠长为汝之一瞬也曾想生之细密无光筛谷只留瞉糟糠隔夜馊酸终必成蚀……也明知心旧如故衣陈烂如泥日日倦容相对岂能朝朝明丽嘉好也说只影无双多木不成森此生只有一纵是两身共卧奇身难成偶所以虽然我也曾想过长久种种……不可终日……在夜尽之前曾有圆舞、密语、低眉、浅笑、静默、秋凉直至地尽将我们风干……人潮卷没谁也不曾埋葬谁……无所谓杀……然而我们隔土静听犹记起细弱之身曾经有所承诺有所欠缺。

  米记执着楚楚的手,淡黄的街灯一影一影的掠过,仿若浮生惊梦。一反平日的多言,过了一盏又一盏红绿灯,楚楚快要到家了,米记无话只缓缓有力的握着她的手。在她家之前最后一盏红绿灯,米记方说,我们结婚好不好?楚楚想他不说你嫁给我好不好,而说我们结婚好不好,就像这件事情已经有了底落了定,只欠在她同意不同意。如果他说「你嫁给我好不好」,楚楚或许就会答「我考虑一下」并且她会认真考虑。但米记这样说她便答不上来。到了司机说是不是在这里下车,她答:「好。」便急急开门下了车,留米记在车里付钱。等车开走了,楚楚还像有谁留在车上不胜分别似的,呆呆的望着远去的出租车。米记也不催她,站在灯影里面等她,看着她的脸怎样掠着讶异与惊怯,如云映月。楚楚抬头觉得一阵凉一阵亮,今夜有月,半圆不缺。她看着纸月亮如何剪破了天,留下一小环淡淡的光晕,如果珍珠有眼泪,必如今夜的月,温柔不热。楚楚突然心里非常酸楚,或许温柔令她酸楚了。你上来吧,她说,你上来跟我妈说一说。就这样可能大家都没想清楚,结婚这回事都是因为没想清楚才会做,大家轻易许下了一生的承诺,并且为了无法完成承诺而歉疚终生。都是因为那晚的月亮,或者是那个出租车司机,如果他不问「是不是在这里下」她或者就不会说好。但既然发生她的身体与意愿已经不再是她的了。在那个手与乳房之间的小小空间,越过了就赔上半生,赔上半生的不光是楚楚米记也一样,婚姻这回事不是拔河没有说一个赢一个输,绳子断开两个人都跌到头破血流,说不好连手臂拔掉。楚楚从来没有怨过米记,她不知道甚么是爱只知道日子过后只有疲倦,已经没有力气去怨恨了。所以她见到他,每一次两个人都开始老了又不能偕白头,她还是一阵一阵,说不出是喜悦还是怜惜,可能是日子与心的重量吧,所有的重量就令她无法说得清楚,老像想哭但哭甚么呢,她已经一无所求。她跟米记说怎么了今天,发了薪水还是嬴了麻将了,来找我吃饭?米记双手搓了搓,说,没甚么,就来找你吃饭。楚楚说,昨天我煮了鸡汤,我昨夜在我妈处睡,没回去影影也没回家,今天晚上上我家喝汤吧。想了想楚楚有点不放心又问:就你一个?没叫麻将脚吧?

  两个人就挤地车回家,挤着挤着就分开了但还有两个站,楚楚也没找米记,米记也没费劲挤到她身边,反正他们会在同一个地车站下车,到时候就见到了。楚楚想起,结婚后也不知甚么时候,可能是影影出生以后,他们开始不再拖手了,有甚么好拖,反正都会见到,朝见晚见还要挤一张床,挤同一个厕所互相习惯对方粪便的气味。星期日去饮茶,接着不是米记父母便是楚楚父母,楚楚早一点十时左右就上酒楼等位,等到差不多了就打电话叫他们出发,来到也是一人一份报纸或周刊,各有各在看,不时问吃甚么。总之不吵不闹就叫做幸福;反而影影出生之后,楚楚和米记两个人就合作紧密了很多,影影打一个乞嗤两夫妻都在开高峰会似的商量应该怎样做,怪不得很多夫妻都要生孩子,不生孩子就会渐渐分开。等孩子长大了离开,两个人之间突然多了很多空间,再也没有共同的事业,好象支柱被取了去,庙宇不得不倒下,再撑也是强撑。从脸对脸到背对背,都是同台吃饭,同床而睡;只是各人有各人的心思。楚楚深知物先腐后虫生,所以米记遇到李红恋得火热她一点都不奇怪,她只是有点羡慕他还有这点激烈;她老早已经心如死灰了。列车到了在车门前就见到米记,见到她傻傻的向她一笑;她也微微的报以一笑并且她完全不知觉就伸手拖着他,好象拖着一个儿子。米记还在她的生活里,她的心里,不过已经是一个儿子。远离感性不知是生活给她的福惠还是咒诅,但是感性决定远离她而不是她要远离感性,她别无选择只让生活将她化成灰烬。更何况当初楚楚也不是那么激烈的一个人,要焚木也不过从浅褐黯黯的碳成深灰,从不燃烧。米记也乖孩子一样拖着她,手暖暖小小的犹带一点药水气味。这时楚楚才感觉到手,曾经熟悉但已经是好久以前的事,她一惊便放开了他。米记也没再碰她,他们已经过了追追逐逐、互相猜度的骚动期,没有甚么事情不是理所当然的了。

  * * * *

  「我去找你那天,是四月二十五日。我将那天的日历纸撕了下来,连同你写给我那张,上面有着你的姓名地址的纸条,夹在小红书里面。--我所能有的,只是那么多。我连你一张照片都没有--我不是你的情人,虽然我给你写着极为缠绵的信。」

  「我不是你的情人。虽然我们曾经那么亲密接近,互相了解身体。」

  「这件事情,对你来说与对我来说,是不一样吧,对我来说是那么重,对你来说,或许很轻吧。真奇怪同样的一件事,你和我共同的一件事情,在你生命里与在我生命里的位罝与重量,可以是那么的不同。」

  「那天晚上还没有发生。我跟你说着话,就像已经认识你很久,甚么事情都可以跟你说,你就是我的医生一样听着我。我记得你在黑暗里的眼睛,看着我。我就想做个女子真是好,有你这样殷殷的看着我。我看着你的双手,幼幼的长着半月指甲。我想如果我可以替你剪指甲该多好。我看着你的短发,怎样干干净净的在耳后。我看着你的唇,微厚的,人说唇厚的人重情欲。你会是个重声色的男子吗?你的唇会不会吻上我的?我听着你叫我的名字,王绛绿,我就想,你会不会在我耳畔叫我的名字?」

  「后来一切都发生了,但又跟当初想象的不一样。」

  「如果我们没有接近过,我会不会不会陷得那么深?」

  「不能说你骗了我。我很清楚发生甚么事,并且感受。但感觉是那么的短暂,无从追记。绛绿一九六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也曾想过忘怀。可否以意志来忘怀?我会忘记你吗?或者忘怀不是忘记,而是记起想起你的时候,已经无关重要了。再见到你也不会惊动,不见也不挂念。」

  「一定会有那么一天。记忆与想念,不会比我们的生命更长;但我与那一天之间,到底要隔多长的时候,多远的空间,有几多他人的、我的、你的事情,开了几多班列车,有几多人离开又有几多人回来。那一天是否就掺在众多事情、人、时刻、距离之间,无法记认?那一天来了我都不会知道?我不会说,譬如一九七六年四月五日在天安门广场,我忘记了你。当时我想起你但我已无法记得事情的感觉。所以说忘记也没有意思,正如用言语去说静默。」

  「当你不再收到我的信时……」

  「但你不会忘记我。你不需要忘记我。我对于你来说是那么轻,你可以将我当作星期日下午的棉花糖一样不时吃一下,调调生活的味儿。你一个人的时候你会想念我,想念我对你的执恋,想:我遇到过一个热烈的女子。我却要花一生的精力去忘记,去与想念与希望斗争;事情从来都不公平,我在玩一场必输的赌局,赔上一生的情动。绛绿一九六五年六月一日」

  「你说:我怕我会伤害你。在你说这句话的这一刻,我知道你一定会伤害我,而你亦知道所以你说你怕。我们好象拿着糟糕剧本的坏演员,明知结局的破烂还在那里很吃力的将戏演好。有个烂导演流里氓气的教戏:『我怕我会伤害你』的意思是:我不爱你,请你离开。于是你将我推开。那真是一场非常丑恶的戏。」

  「我回到招待所全身发抖,已经是十一月天气已经很冷,煤炉已经熄了没热水,但我还是颠颠的去洗了一个澡。我一定要洗一个澡,无论有多冷。冷水泼在身上我抽一口凉气,这时候我告诉我自己:是真的,他推开了我。」

  「是真的。我知道。你很喜欢我,但你不爱我。只有爱人才能明白喜欢与爱的分别吧。我想我明白。但明白没有用。我真是傻。」

  「他们都说我是个聪明女子。我后来才明白聪明误的意思。只有自恃聪明灵敏的人才斗牛似的往狂牛的双角冲,还可以力斗几个回合,但毕竟不是斗牛士,终给撞个肚破肠流。聪明人轻率,自取灭亡。只有愚拙人小心翼翼,唯恐害人害己,时常不敢,心存敬惧,因而终得着安稳。我没有办法,我从小便很聪明,我父亲常说,像你这样聪明的一个人……唉。」

  「从今我会学得愚拙一些,因而得智能;不爱之慧。绛绿一九六五年七月十一日」

  

  小学五年级楚楚第一次考了个四十三,全班四十五人。她是由一年级的十二名一直跌下去。老师说女同学都这样,愈大愈差,脑筋不行,男的就会愈来愈好。楚楚想自己不是男生不必那么好;但考个四十三还是有点难交代。她没有拿成绩表给游忧或晚雪签,自己冒着游忧的签名签了回去,给班主任那个痘皮的朱老师发现了,就请了游忧去见。游忧告了假下午去见,见完在教员室门外坐了一个多小时,等楚楚放学。楚楚从班房可以看到父亲在教员室门口等,身上那套旧灰西装远看分外灰。下课铃响了她不敢收拾,坐在座位上看她父亲怎样互握双手站起来。她站在窗前贴着呵气,在雾气上写着自己的名字「林楚楚」。雾气散了就不见了她父亲。她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收拾书包,班房只剩下她一个。她抬头见到她父亲在课室门口等她。楚楚背着书包,提着塑料水壶,站着没动,全身都是书本与胶水壶的气味,她就哇的一声哭起来。游忧也没动,站在班房门口有点犹疑。楚楚哭着哭愈难过愈哭,也不知哭了多久就哭不出来,只在那里抽噎。此时游忧才走过来拉她,替她提了水壶与书包,然后将她一抱入怀。游忧的胸膛是那么暖,灰西装绉绉的好象一个窝,脸刺刺的有胡子的痕迹贴着她的脸,楚楚给抱着又哭了起来。游忧轻轻的拍她的背,哄着她不哭,不哭,不要紧,考第四十三就第四十三,我都这样跟校长说,聪明没有用。真的楚楚你听爸爸说,有点笨日子才会过得好。楚楚想爸爸真是好,愈抱着不肯放了,小嘴在她父亲耳边说:爸爸我长大了我仍要在你身边,你一样要抱着我。游忧笑,这怎可以你大个女我就不可以抱你了。为甚么不,楚楚愈发缠着,整个身体和她父亲的扭着,小小的刚微涨的乳贴着她父亲的胸膛。好了好了,游忧涨红着脸微微推开她,说都是我纵惯了你。

  楚楚忽然想父亲可能那时候会想起王绛绿。正如她所说他会时常想起她,虽然他不爱她。想起了王绛绿就不愿意自己的女儿像王绛绿那样碰个焦头烂额,不愿意女儿像她一样冒险。王绛绿的乳会不会像她的,一样贴着游忧的胸膛。他们身体接近的时候,会有话吗?她会不会说,不让你走,要你时常抱着我。而游忧会默默的轻细但坚定的,推开她。

  游忧教她愚拙与胆怯。晚上你不要出去,外面很多坏人。楚楚到出外做事,那年她十八岁。那年她才第一次自己晚上出去,虽然仍然十时前回家,但她十八岁了才知道有午夜场看;她第一次听到有凌晨一时十五分开场的子夜场简直震惊。游忧教她:读书不要读那么好,读书读太好了人家不会喜欢你;而女儿家早晚都要嫁人的。晚雪在旁默默的看着,也不多话,只是楚楚第一年会考只有两科及格时晚雪就说,看来也要找个补习老师。补习老师来了两个月就不教了,说要到欧洲旅行,换了一个他的同学。第二个补习老师后来对晚雪说,那个补习老师不是去了旅行,而是给楚楚气死了,她根本无心向学,而且蠢,她也不教了,赚这少许钱赚得太伤神,楚楚没得教的了,不如早点嫁人吧。结果楚楚连第二次会考都没有考,就嫁了。

  这样说来,隐隐造就她的命运的,不是游忧而是楚楚从不知道她存在的王绛绿。游忧以为他不爱她,他推开她就可以了断。但不,绛绿已经好象火山尘一样盖没了他,只是他不知晓。她像病毒一样在他身体里面潜伏,他的不爱亦无从抵挡,只因为在某一时刻,他无法抵挡肉体的诱惑,让她乘虚而入。

  楚楚紧紧的抱着自己。她要好好的管着自己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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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从七堇年的BLOG上将她最近一篇文章转了过来.看着那句我不能悲伤地坐在你身旁,我忽然想起了在《流景闲草》中那个用了两年,700多个夜晚去练习写一封信的女孩。我忽然觉得《流景闲草》中的那个执着的女孩儿就是她自己。很早以前就曾经看到她将这句我不能悲伤地坐在你身旁作为她BLOG上的简介,只不过最近那个拥有海岸模版的BLOG的图片显示不出来,所以她又转战到新浪去写。
只是现在看到这些文章就会想起《大地之灯》中那为了爱而不管前路有多么艰难的两个少年,在完成了各自的救赎之后又重新回家的两个孩子。
摘《大地之灯》:
摘其一:

印度教金刚乘的经典以及教义在民间经过反复嬗变 产生一个流传:

每一人身血肉中都有数个“轮室”,以莲花为形沿着椎骨排列,从尾处一直抵达头顶。一旦花瓣被砍碎,花根被劈开,整个莲花便分崩离析,失去精血与生命。也就是说,灵魂所依托的肉体宣告破碎消 亡的时候,灵魂就需要寻找新的载体。

“所以,卡桑,你要记住,”在某个天色昏黄的牧归之后,爷爷就这样对她说起,“我们的肉体永远都只不过是一朵莲花,它会毁灭。但是我们的灵魂是永存的。卡桑,你一定要有善美的灵魂。这样,你的灵魂才能在佛的抚度之下,获得永生。”

还有几篇书评:
记忆中,是卡桑轻轻的说:妈妈,我在学校认识了一个叫叶蓝的女孩,她把我当成好朋友。
   是卡桑轻轻的说:爸妈,我今天在学校里打了一个同学。
   是叶蓝在洗手间冷冷地说:用不着
   是叶蓝对卡桑说:书丢了。
   是淮问简生要在这里待多长时间,是不是有公务在身。
  是仝素秋在弟弟家哭诉自己与儿子简生的隔膜,哭到不能自己的时候,突然想起他该放学回家了,然后回去给他做饭,而简生却和淮在一起。
   尽管他很快乐。
  
   心里想起了一句词“人生若只如初见”。
  但是书中的人物并没有认为自己是个悲剧,他们也许并不快乐,但也不为自己悲哀。本来想说,他们如果知道“人生若只如初见”,也许当初就不会选择这一番人生了。可是,如果让他们在选择一次,他们一定会义无反顾地走下去。
  我只记了书中一句话:人生百态,犹如四海归帆,自古路远马亡,殊途同归。
书评二:
[壹]信仰。
  故事的开始。一幅盛大苍凉的雪域高原的壮美图景。
  卡桑、爷爷、阿爸阿妈、晋美……这些善美的灵魂,如一抔清冽醇香悠远的酒,郑重地盛到我们的面前,他们都是甚于记忆而美的存在。
  怀揣着内心的执著,任何一次次短暂的停留,都不能阻挡卡桑踏上路途的勇气和决心,因为她的灵魂里,始终就埋藏着注定漂泊的昭示。
  
  沧桑而坚忍的爷爷,身上暗赤色的袈裟在无数次的天葬上被桑烟熏成玄黑,目光随着岁月的推移愈加深邃。用却近乎整个生命来目送那些肉体消逝灵魂永生的人们。
  
  “卡桑,你一定要有善美的灵魂。”
  
  爷爷始终提醒着不断上路的卡桑。
  于是那些广袤高原上的子孙世世代代守望着心灵一隅的安详,无论如何的沧海桑田,始终不能动摇内心虔诚的信仰。
  那些灵魂就是这样善美着,永存着。
  
  [贰]命运。
  我没有料到这竟是如此艰涩的一个故事。
  那些颠沛流离的时光,每个人都被推向无可挽回的辗转的命运。
  人生本不该如此无奈,简生母亲性情中的激越和暴躁,母子之间渐行渐远的疏离,孩子甚至因难以承载而不惜结束自己的生命。看似荒诞不羁,其实那便是时代在人们的身上打下的最深的烙印。
  
  [叁]救赎。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有如此丰盛的人生。
  简生,卡桑。
  前者怀着对淮的恋恋不舍,对自己过往的无限内疚,小心地抚养着仿佛过去的自己的卡桑,以期得到一份灵魂的救赎和自我扶正。
  后者带着对故乡的恋恋不舍,对踏上旅途的无限渴望,对现世生活的安然,默默接受着养父母无微不至的爱。以短暂的幸福来告慰自己的灵魂。然后毅然再次踏上命途,寻找另一片欣喜的水泽。即使在错误的时间遇到错误的人,到达一个错误的地点,也在所不惜,只为满足从上古时代便流传下来的注定漂泊的血脉里汨汨流淌的灵魂对于不断上路的渴望。籍此来完善自己的人生,完美自己的灵魂。
  
  [肆]轮回。
  辛和正如淮的影子。以巨大的包容重新撑起破碎的家。
  “我一直都在等你归来。
  她说。”
  
  于是故事从此戛然而止。
  
  一切都陷入无法逃脱的轮回。
  卡桑和简生最终重回温暖的家,新的生命降生,灵魂寻找新的载体。
  一切终点亦即起点。
  因为我们的肉体不过是一朵自生自灭的莲。
  灵魂却是永存的。
  
  [伍]题目。
  "The eyes of truth are always watching you."
  
  大地之灯原来是七堇年的梦境。
  
  原来我们呈现给他人的人生,就是黑暗的旷野上那一盏盏错落的灯,那些大地之灯不一定能够倒映内心。灯外的暗部埋藏的世界远远要广大的多,正如我们内心的世界,远非我们外在的表情所能全部表达。
  所谓的大地之灯,便是我们愿意呈现给他人看的部分罢了。
  而所谓的梦境,不过是我们漂泊的心的一个侧面罢了。

自己的话:
这本书一开始出来的时候,很多人说这是宣扬病态文学。可是事实并非如此。我们从来看到的只有文字上书写出来的病态的东西,却从来没有注意过,其实社会上有多少病态的东西却从来没有引起我们的注意,还是那些东西本来就不是病态而被我们大肆渲染成是病态的呢?或许人们都在期许我们的社会中的每一个部分都是正常的,正常得每个人都是一样的。但毕竟事实上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不同的,在每个人的观念里爱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大部分人的排斥也不能把那些人眼中的病态扭转过来的。曾经在《读者》上有一篇名为《生活在边缘上的人》的文章,写的是关于同性恋的生活。其实就在“正常人”的正常眼光下,许多人不得不放弃自己原本的生活,而开始另一段令自己和他人都不快乐的生活,是何苦呢?他们不得不在忍受和煎熬中与另一个不能接受的人生活在一起,社会就会正常了吗?带来的只能是更大的社会隐患而已,带来的只能是使社会有更大的成为病态的危机而已。所以任何一部作品渲染的病态,事实上也是反映了社会的真实状况,所谓“艺术来源与生活却高于生活”不是也早以成为我们生活中所相信的一部分了吗?但不能否认的是其中可能也有夸大和虚构的成分在,可是其中确实真正隐藏有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只是大多数人不愿意去相信,不愿意去承认罢了。
转:
大地之灯。

心如大地。

心中有爱,有善。即能点亮大地之灯。

书的扉页上的一段话:

“他们的亲人,爱,与光。

丢失在这一路生之盛大的自我扶正与恋恋不舍。

抵达命途中最欣喜的一泊水泽。

我将他们的生命盛到你们的面前。

它一向甚美。

它一向甚记忆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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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少数民族学习

人类历史中的每一个文明都曾有着某种形式的音乐,三万年前,冰河时代末期,德国南方斯瓦本(Swabian)山脉的人类,他们吹奏的三孔笛是用当时最好的材质 -- 长毛象的长牙做成的。九千年前,在河南省的贾湖,音乐家吹奏的七孔笛是用鸟的骨头做的。两千五百年前,孔子吟唱诗经以琴相伴;两千年前左右,罗马天主教修道士以单音颂唱格里高里赞美诗(Gregorian Chant);犹太人用有旋律的调子颂读犹太人的圣经Torah;回教徒也已经在吟唱着可兰经的经文。音乐不只是节奏、旋律、和声或某种声音的频率而已,它是人类用来表达自己奥袐心灵的一种独特方式,音乐它持续在进展、永远在蜕变,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每一个文明的特质。

这次香格里拉之行,我了解到当地的民歌仍然真实地反映着当地古老的乡土生活。这些民歌与种植青稞、放牧牦牛、用劳力干着粗活的农耕生活紧密地连结在一起。除了这些民歌之外,他们也有描述藏传佛教和佛陀故事的歌曲和诗文,当然,还有那些广受欢迎的浪漫情歌。

这些歌曲演唱的方式非常独特,没有麦克风、没有扩音器、没有人造的灯光,我终于在这个音乐的发源地体验到由这个环境孕育出来的音乐。这和我以前在台湾听过这类音乐的CD是多么的不同,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我们当时在户外 -- 在绵延的青稞田和散布着野生格桑花的无边干燥草原上。没有扩音器的现场,我可以听见人的身体如乐器般运作所产生的自然共鸣。这些西藏歌曲听起来是这样的自然,如同风吹过树梢的声音、或是溪流淙淙的水声,好像它们原本就是这周遭环境的一部分。

有些歌手们不仅边唱边跳,还同时演奏着两弦的“弦子”(译注:藏族乐器,又叫哑胡)这种消耗体力的旋转与跳跃。若是在平地上演出就足以令人印象深刻,何况我们是在海拔三千公尺以上的高原!我还必须提及,他们才刚喝了三杯青稞酒 -- 这是当地的习俗,对初次见面的客人以敬上三杯青稞酒为礼遇。他们这样一边唱、一边跳、一边弹奏,却能同时保持身体的平衡与协调,这是多么令人赞赏啊!

听完了民歌,我要求听一些当地的山歌。山歌的音域相当的高,听起来有的时候让我觉得不是很舒服,这些歌曲展现的是不用假声即让声音直接进入高音域的发声技巧。即兴的旋律、自由的节拍,这种充满力量的声音可以传达得非常远(对住在山上的人来说很有用)。男人也能应用这种技巧,他们用胸腔的声音直接运气到头腔的高音域引吭高歌。 

当我们最后到达西藏拉萨,拉萨音乐学院的格曲教授带领我们到拉萨市次角林乡的村落,在那里我们观赏了藏戏(Lhamo传统的西藏歌剧)的现场演出。这些歌剧源于一千四百多年前,是中国少数民族歌剧中历史最悠久的。就这样,藏戏在我们眼前历历呈现,我想唐朝文成公主在嫁给西藏王(当时的吐蕃王)松赞干布时很可能也看过这出戏吧!在这个令人赞叹的艺术形式中,有许多精致的戏服与面具、独唱与合唱,以及非常即兴、像饶舌歌一般的词句,像极了hip-hop歌手Nelly的饶舌风格(不拘形式,多半用“do”和“sol”),于是我节录了一小段藏戏音乐作为我“竹林深处”这首歌的前奏。

有别于其他失传的古代音乐,这些音乐可以说是活化石,因为它们至今仍然流传着。中国少数民族音乐不仅教导我许多中国的历史,也让我得以聆听到保存完整的曲子。如同我们透过旅行或阅读史书来了解古代文明,竖起耳朵同样地也能给我们古代文明听觉上的写真。就像云南丽江的纳西古乐,其历史可上溯至唐朝并被认为是中国音乐最初原始的形式。它融入了道教法事音乐和儒教典礼音乐(包含白沙细乐、洞经音乐与皇经音乐),乐团的编制包括了笛子、唢呐、琵琶、扬琴、二胡、钟、各式的锣和大鼓等乐器,直到今天纳西古乐仍在纳西古城中日复一日地演奏着。

当全球化让大家的审美观趋于一致,一般人的耳朵已经被训练成听到某种音乐的调子和节拍,即会把某种情绪和这类音乐联想在一起,我们应该提醒自己,每一种通俗的音乐语言,只不过是当时的一种潮流;当然,为了和现今的听众们沟通,这些通俗的音乐语言固然有值得学习的价值,但是不同文化有不同的口味,尤其是当我们考虑到以往文明中不同的音乐形态。

撇开文化和历史的价值,从少数民族音乐我学习到一个更重要的课题,那就是音乐是我们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最自然的一部份。它可以是我听见西藏的建筑工人用手在搭建小水泥房屋时一起唱的“打猎歌”或“打工歌”。他们从来不会顾虑有没有走音、调子对不对、技巧好不好的问题,对他们来说,音乐就是日常生活的一部份,也许能让他们粗重的工作变得稍微轻松一点。

诗人艾略特在他的诗集“四首四重奏”的“小吉丁”中写道:

我们不应停止探索
而我们一切探索的终点
将会回到我们原来的起点
这时才首次真正认识它

我在中国西部的旅程,包括大理、丽江、昆明、西双版纳、香格里拉、西藏和新疆,让我对多彩多姿的中国古乐大开耳界,给我Chinked-out的音乐风格注入一股新的声音。

但是,这旅程就像所有的旅程一样,也是我自我认知的旅程,我最终学习到了一些人类心灵的无形特质。一条音乐的线将我们连结在一起,从一个文明串连到另一个文明。这一条线穿越你,也穿越我。随着历史过程的发展,这条音乐之线究竟会编织出甚么样的图案和颜色,就端看你我有多少想像力和编织梦想的能力了。


Neo 19
说到台北最新兴热闹的地段,非“信义计划区”莫属了,在这里你可以看到台湾年轻人社交生活的丰富缩影。计划区的中心 -- 华纳威秀,更是和朋友们相约吃饭、看电影、逛街,或到pub里一起听音乐、放轻松闲聊的热门地方。

2005年的一月,我刚发行了“心中的日月”专辑,因为这张专辑的制作是如此的艰辛,这天晚上我期待享受一个独处的傍晚,在心里为自己庆祝一下。

置身在熙来攘往繁华的台北夜生活中,还有一个地方能让我感觉更孤独吗?下意识中,很可能我把此时心中想安静独享晚餐的感觉,联想到当我独自站在舞台上面对千万观众表演时心中平静的孤独感。我决定直接走进华纳威秀里充满五光十色的“Neo 19”。

踏进餐厅,小甜甜布兰妮的“Everytime”这首歌正在偌大的正厅里播放着,我的耳朵立刻被这首歌前奏中竖琴的琴声给吸引了。在小甜甜所演唱的歌曲中,我真正喜爱的并不多,而这首“Everytime”正是我喜欢的一首。这首抒情歌的编曲创造了一股奇妙的幻觉,仿佛餐厅里挑高的天花板是在大气层之外的世界。我一直对挑高的天花板、万里无云的晴空以及天文学有浓烈的爱好,这样的幻觉让我喜欢上了这家餐厅。

后天环境的训练,让我习惯性的挑选了一个不明显的角落坐下,但很快地还是被店里的服务生团团包围,一个个笑眯眯地拿着纸做的杯垫向我索取签名。没想到连菜单的影子都还没看到,我就先举办了一场小型的签名会~诶!我一面尽可能清楚地把名字签在绿色海尼根的杯垫上,一面在心中问自己:“我是不是该签这些呢?”这时,一只手机突然放在我正在埋头签名的视线前,打断了我的思绪。 “王先生,可以帮我在这上面签个名吗?”抬头一看,是一位戴着眼镜,年纪稍长的的餐厅经理。 “当然可以”,回答的同时我接过手机,在背面的电池上留下了我的签名。 “对了……”我突然想到一个要求,但是,当我正要开始说话时却欲言又止。

我并不想让人觉得我自以为是或斤斤计较,然而看着眼前一堆等待签名的绿色杯垫,餐厅经理又正好近在眼前,我咽了咽口水,话就这么溜出了口:“几个星期前,我刚刚发行了我的新专辑,正好你们餐厅会播放音乐……” 说这些话时,我觉得非常尴尬,但是我想,签了这么多名之后做这个要求应该是很公平的,于是我接着对经理说:“请问你们的餐厅有的时候可以播放一下我的新专辑吗?” 此时,餐厅经理的脸上快速地闪过一丝难堪的表情,然后用客气得显得僵硬的口气给了我他的回答,而他的回答对我来说,就像是我当面被打了一个火辣辣的耳光。

“对不起,王先生,我们这里规定只能放英文歌曲。”

餐厅经理的回答至今仍像划破寂静的枪声在我的心中回荡着。好像是胸口被重击了一拳,我愣住了。 “甚么?”我心想,真不可思议“这是甚么规定?为甚么这里明明是台湾却不能放中文歌?” 我第一个反应是心中充满了愤怒,身为一个将大部分心力奉献给华语乐坛的音乐人,听到这种说法让我有种被人身攻击的感觉;但是看着这位戴着眼镜的餐厅经理,我知道他没有恶意,这并不是他的错。因为要使华纳威秀显得“酷劲时尚又国际化”,他们当然必须拟订一些“规则”让店家遵守,但这个“规则”在我眼里看来,是多么的荒诞不稽。

我能了解在台北的墨西哥餐厅,为了配合餐厅里的装潢,他们只播放墨西哥音乐;或者在日式居酒屋中为了营造气氛,只播放日本音乐录影带。我尊重并对这些创意给予肯定。但是,倘若台湾的一些店家,为了让自己显得更国际化,而抱持着华人音乐“太本土”的偏颇思维,认为播放中文歌曲不符合他们 “国际化”的形象,这不仅是荒唐而已,这样的偏见不但对我们大众流行文化的发展有害,更伤害了华人整体的自我意识。

台湾有太多的店家为了试图营造所谓“国际化”的气氛,把这些自视可以成为“国际化”的“规则”(成文或不成文的)奉为圭臬,遵行不讳。讽刺的是,其实许多美国人完全不了解中国、日本或韩国文化(甚至那些唱英文歌的英国歌手如Robbie Williams、Blue或是Craig David,他们从来也没听过),很少、或者是几乎没听过国际电台、更没看过外国的电视、电影、书报杂志;而我们却常常以为美国人比我们“国际化”并希望向他们看齐。事实上,在很多方面,许多中国人比美国人更国际化,更常接触世界资讯,更关注其他国家发展的脉动。

我们应该要以播放本地艺人的音乐为荣,我们更应该拥抱自己的文化,并努力把它提升到在国际上更有竞争力的位置。身为一个音乐人,这是我想达到最重要的目标之一。我知道,只要我们对自己有信心,对自己的作品感到骄傲,我们一定做得到!

让我们以身为中国人自豪!我们拥有的特质是别人没有的!
NO.3一把螺丝起子
正当我要配唱“心中的日月”这首歌时,我的麦克风居然离奇地故障了。

午夜时分,录音室里配唱前的准备工作已一切就绪,我甚至已完成配唱前三十分钟的暖身发声练习。但是,不知道甚么原因,我的电脑就是没有办法接收到麦克风的讯号。

在录音技术方面,我的经验算是相当丰富,为了找出录音室的问题,我按部就班地开始进行琐碎的测试程序。首先关掉电脑及所有的机器,然后将它们一部部地按顺序重新开机,十分钟过后,所有的机器暖机完毕也重新开始?#092;作,一切看起来都很好,但……还是没有声音。

又经过一个小时的不断开机、关机、测试坏掉的电线及电源、更换新的麦克风接线……终于,我发现问题出在我的Chandler LTD这台麦克风前级扩大机。在这个小金属盒里,有个零件松脱了,也许只需要简单的接合工作就能修理好。噢!糟了,还有另一个问题要解决,因为扩大机的外壳被八个小小的迷你螺丝钉紧紧锁住,而我的工具箱中没有这个尺寸的螺丝起子。现在正值凌晨一点,我的黄金录音时间已经消耗掉了一个钟头(从午夜到早上7点,一般人正在熟睡之中,我家附近嘈杂的建筑工程也尚未上工,这是一天中最安静的时刻,也是我的黄金录音时间),我渐渐失去了耐心,难道我要因为手边没有合适的螺丝起子,而牺牲掉一天宝贵的工作时间吗?

这时门铃响了,是我的好朋友黑人(陈建州),刚打完街头篮球赛后过来看我。他一进门就嘟嚷着说:“你的歌录得如何?你知道我最喜欢那首‘爱错’”,接着,马上听到他用假音唱着:“我从哪里起飞,从哪里降落……”

黑人的父亲是华航的机长,在1994年的名古屋空难中不幸丧生。从此之后,凡是任何与“飞行”有关的歌曲,总是会让黑人有一种特殊的感觉。

“我知道你喜欢那首歌,但是等你听到我正在做的这首歌之后,再告诉我你最喜欢那一首!”我从录音室内回答着他。

“但是,我现在有个大难题!”我开始向他解释我的困境……一分钟后,我们坐进他那台乳白色的Lexus,穿梭在深夜的台北街道上,寻找一把螺丝起子。

我想亚洲其他国家全部的便利商店加在一起,也不会比台北的便利商店多。全天候营业的便利商店,照亮了台北夜晚的每一个街角;上晚班的工作人员勤奋尽职,每一个人都面带着友善的微笑。但是令我失望的是,没有一家便利商店卖的螺丝起子符合我要的尺寸。我皱着眉头,责怪的看着放在我大腿上的前级扩大机,心里嘀咕着:“这都是你的错吧!”

“也许我们应该去五金行看看。”黑人这样建议着。

“现在?三更半夜不可能有店还开着吧!”

黑人要我别低估台北这个不夜城。的确,当我们开车转进吴兴街的巷子里,没有多久时间,迎面就看到一家正要打烊的五金行。此时,穿着白色泛油污内衣、及膝短裤的老板,正在拉下五金行灰色的铁卷门,黑人见状,赶紧用台语问老板:“头家,你甘呒螺赖把?”老板听到后对我们回以微笑。那是一种负担全家家计、认真工作的爸爸才有的温暖微笑。老板用台语回答说:“我的店已经打烊了,不过我家里有很多工具可以借你。”说完就消失在隔壁大楼的门内。

不一会儿,老板拿着一个红色的工具箱出现,工具箱里有着各种尺寸的螺丝起子。 “拿去用吧!”老板一边说着,一边把沉重的工具箱由我这边的车窗递进来给我,“用完再还我就好。”他的慷慨大方着实让我吃惊,因为我们对他来说完全是陌生人呀!如果你留意台湾的流行文化,黑人和我对你来说,也许一点也不陌生,但老板讲话的神情告诉我,他完全不认识我们。

衷心地谢过老板的好意之后,我们急忙地回到我的录音室,希望找出问题是不是真的就出在这个前级扩大机上。
一回到录音室,我立刻用螺丝起子拆开小金属盒,果然,我找到了松脱的线组,整修过后,Bingo!我又可以开始录音了!

因为一个陌生人的慷慨相助,我修好了我的录音器材,可以继续工作了!

老板的好意和信任让我和黑人非常感动,于是我们写了张感谢函来表达心中的谢意。我们把签了名的感谢函放在工具箱中,并将工具箱归放在他的店门口。信上是这样写着:“因为你的慷慨热心,我才能继续录制我新专辑中最重要的一首歌,如果少了你的帮忙,我绝对无法完成这首歌。”

也许五金行的老板永远不会知道王力宏是谁,也不会知道“心中的日月”这首歌,但他会知道,他的善心受人感激,而且深深感动着休旅车上的那两个大男孩。

不管晚间新闻怎样播报社会乱象,台湾是一个人与人紧密接触、互相关怀的社会,一个对待陌生人像邻居、视邻居为家人的地方。每一天我都会接触到不同行业的人:便利商店的老板娘、洗衣店的老板、计程车司机……他们都以最自然的模样、平易真实的举止,让我感觉到敦厚和淳朴的人情味。

这就是过去十多年来,让我深深爱着,并称之为“家”的地方。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当娱乐新闻报导一位艺人时,我们通常会听到甚么?他风趣简短的回答机灵的闪避了不想正面回覆的问题?他的态度或是魅力?还是他的穿着……从头上的帽子到脚上的鞋子,它们的品牌和价格?或者是煽情的八卦……在哪儿或跟谁共度晚餐?当我问我的记者朋友们:“为甚么报导出来的新闻总是这些话题,而不是我在记者会上所说的话?”不可避免的答案一定是:“这才是读者想看的新闻!”但是,真的是这样吗?

大家都知道媒体产业如同其他流行文化一样,有着自己的走向和趋势,但是不管当月最受欢迎的是甚么,以我在这行业十年的经验,可以自信地对你说,唱片事业最重要的部分还是音乐本身。创作杰出的歌曲,并且能持续不断的作出好的作品,这才是真正的挑战,也是每一个艺人进入这行,想要在这行生存必备的条件。从早期的Beatles到目前当道的50 Cent 都是最好的证明。

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一个流行音乐工作者而言,所谓“器”就是指制作唱片的技术,包括了作曲、编曲、录音、混音以及母带完成的技巧。在环环相扣的过程中,每个阶段都不能掉以轻心,否则连锁效应的结果将会影响到整个作品的品质。在这门艺术上,我是个虔诚的学生,而“利其器”的鞭策,更让我不断地利用各种机会去学习。在每张唱片制作的过程中,我都会找寻学习机会来加强我的技术。以“心中的日月”这张专辑来说,最棒的学习经验是在纽约混音的那十天,在多次获得葛莱美奖的混音工程师Mick Guzauski的左右,实地与他进行混音的工作。

Mick是位大师级的人物,曾经替Michael Jackson、Madonna、Britney Spears、 Brian McKnight、Mariah Carey、Eric Clapton、Stevie Wonder、Kenny G等歌手混音或录制专辑。他的录音室 -- Barking Doctor -- 在自家的地下室,位于纽约州的 Mt. Kisco,离纽约市约有一个小时的车程。他的录音室里住着一只友善的洛威纳犬 -- Honey和12只猫咪,Mick考虑到我对猫过敏,于是很体贴地在我到达录音室前的一个礼拜,将他的猫咪们迁出录音室,他真是个好人!

观察Mick工作是我前所未有的体验。他的混音机台是一部专为他量身订做的Sony Oxford Console,他非常熟悉这部机器,进行混音时他好像几乎不需思索,他的手指在操作机键时仿佛也是手指自由意志的游走。一般视为在唱片制作过程技术上最复杂的混音工作,在 Mick操作掌控之下似乎毫不费力。如果是我自己混音的话,通常我必须花上两天到36小时混一首歌,Mick却只要6个小时或甚至不到6个小时的时间完成一首歌,而且做得效果更好……这样,你应该可以了解他专业的程度了吧!

我们工作的时候,当Mick谈到他替Stevie Wonder、Elton John、Dionne Warwick、Gladys Knight录制“That’s What Friends are For”这首歌的情形,或讲起Michael Jackson及其保镳在他的地下室用5.1声道替“Thriller”这首歌混音的故事时,我常常不得不捏一下自己来提醒自己并不是在作梦。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在我第一次走进他的录音室时,听到Mariah Carey的“Emancipation of Mimi”的那一刹那。那时Mick还在进行这首歌的混音,距离唱片的发行日还有数个月之久。放在他的录音室大门入口整排的葛莱美奖座以及散布在录音室各角落的葛莱美奖,不断地提醒我,我正站在一位音乐巨人的面前。


更令我钦佩的是,尽管他拥有诸多的荣誉,Mick谦虚的态度以及在工作上细腻的投入,让我觉得他对我唱片重视的程度,与他之前做过的那些有千万白金销售成绩艺人的专辑是一样的。

杰出的爵士乐作曲家及职业喇叭手Winton Marsalis曾说,在与其他音乐家合作时,他最喜爱的部分就是每个人都能在不同的领域发挥自己的专长及才华。我非常赞同Mr. Marsalis的话。因为有些人的音调特别地精准、有些人的拍子打得特别地好、有些人是出色的即兴演奏者、有些人可以弹奏各种乐谱。从音乐去认识一个人,永远是一个充满惊喜的经历。

以一个混音工程师来说,对频率的听觉敏感度、对编曲的了解,以及熟练的录音技术都是必备的重要条件。说到那节奏感、分节表达的音乐感和整体音乐性,Mick也全然具备这些天份。有些人天生就是有这种才华,而且可以在他们的工作领域中完美地发挥天赋,Mick就是这种人。我非常感激在录音室的那段时间,在他旁边工作时所得到的宝贵知识,谢谢你Mick!

巧合的是,Mick Guzauski跟我都是从同一个家乡,纽约州的罗契斯特城来的!

社会责任

任何一个拿着麦克风讲话的人都能对每一位听众产生影响。我的童年在不断地聆听音乐中度过,我在那时听的音乐仍然影响着我今日的思想及人生态度。

九岁那年,有天爸爸下班回家带了一张包装套上印着“We Are the World”的黑胶唱片,包装的背面,是一群歌手的照片,有Michael Jackson、Stevie Wonder、Elton John、Cyndi Lauper、Willie Nelson……还有一些我不认识的歌手。在这之前,我家所有的唱片都是古典音乐。贝多芬、德弗扎克、柴可夫斯基和萧邦都是我爸爸最喜欢的音乐家;但是这一张和其他的唱片不一样。

我第一次打开唱片听时,虽然它有两个地方跳针,但是这首歌仍然让我觉得不可思议,好像这首歌里的每一位歌手都直接地告诉我一个清楚的信息:“We are the world, we are the children, we are the ones to make a brighter day, so let’s start giving …we’re saving our own lives … we’ll make a better day, just you and me.”哇!就是你和我……就是Michael和我,就是Stevie和我……我心里想着是的,我最期盼做到的就是能让这个世界更好。

继之而来的是强烈的节拍、DJ刷唱片的摩擦声、韵脚的押韵……嘻哈先锋Rick Rubin在他的音乐制作中引领开创了一种新的声音。我还记得十岁时,在杰弗逊小学操场上听着随身听里Beastie Boys的“有权使坏”,我一边跟着歌词唱,一边想着:“这些家伙是全世界最酷的饶舌歌手。”Beastie Boys充满感染力的态度以及无法无天的歌词给我无限的活力。在五年级时,我开始接触到嘻哈的世界。

那个时期,街边墙上涂鸦、霹雳舞、口技合奏及手提音响开始流行,嘻哈在这段时期也逐渐成型并影响一般年轻人每天的生活。我跟同学们会在排队领取午餐的时候来一段Rap,也会围绕在人行道上看着在铺满压平纸箱上跳着街舞的b-boys,口中嚷着:“Go, go, go, Paul, it’s ya birthday, go Tommy, it’s ya birthday.” 那时还没有拿着手枪、喝着高级香槟酒的“流氓饶舌歌手”,这时的嘻哈仍保有它刚萌芽时的单纯,音乐是它的本质,这也是我爱上它的原因。

一年之后,另一位出色的歌手拿起了她的麦克风。

那是南韩举办奥运的那一年,全世界都见证了这历史性的体育盛事,同时听到Whitney Houston唱的那首启发人心的奥运主题曲“One Moment in Time”。这首歌深深地感动了那些渴望成就大事、超越自我的人。“One Moment in Time”这首歌让我意识到音乐结合媒体对群众影响的潜力。在这之后,无论我是在棒球赛里投球、或是在准备重要考试之前、在每天送报的时候、在学校的歌舞剧甄试时,这首歌总会在我的脑海里盘旋,鼓励我付出全心全力。

所以你看,我总是认为音乐有一种能感动灵魂的力量,它可以启发我们、激励我们努力上进。现在我仍然相信音乐有这个能量,我也从来没有放弃音乐所禀赋的这种潜力,这也是为甚么当我看到有的华语流行歌曲沦为加工厂制品,如儿童连连看游戏般的自助式卡拉OK伴唱歌曲时会那么的失望。音乐不该只是这样,它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这也就是为甚么在我自己创作的歌曲里,我对“我要”、“梦想被冷冻”、“Nature”、“Love Love Love”、你和我”、“龙的传人”、“W-H-Y”和“手牵手”这些歌有着强烈的感觉。我相信这些歌曲所传达的社会讯息,我也相信“心中的日月”这张专辑里Chinked-out曲风所清楚表达的情操,这种情操简单的来说就是“要看得起自己,也要看得起自己的文化”。

媒体向大众传达的讯息,会成为孩子们教育的一部分。当黄金时段的新闻播送着台湾立法委员在国会里打架,我们如何能期待我们的儿童不会倾向暴力?当电视上有声有色的描述着可怕的犯罪事件时,又如何能期待我们的儿童不会变的麻木不仁?有时候媒体渴望耸动的新闻传递了一个讯息:“越病态的新闻收视率越高”。新闻越是怪异反常,市场价值越大,媒体的业绩也越好。媒体工作者似乎已经忘掉媒体的力量,也忘记了伴随这份力量而来应有的责任感;难道我们不能给孩子们更好的内容?也许一些能够滋养心灵的事物,或是可以启发心志、鼓励一般孩子尽力做到他能力所及的最好?这是我想帮忙传达给时下年轻人的讯息。

Whitney Houston的歌里平凡却真切地这样说:“我相信儿童是我们的未来,好好地教导他们让他们能够引导未来,使他们了解他们与生俱来的美好特质,赋予他们能引以为傲的自尊。”儿童就是我们的未来,而他们的未来就掌握在我们的手里。

力凯的文章:

NO.1
只要一想到“西藏”,涌现在我脑海里的第一印象便是它如诗如画的山川景色:无垠的黄色原野以及尚未被人类发展所污染的巍峨高山。我仍然记得当地的人穿着色彩鲜艳的衣袍,在淙淙徐流的小溪和石崖峭的景色前简单而优美地舞蹈。

尽管西藏的景色是如此的美丽,西藏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还是那里的孩子们。正如世界上的每一个文化,儿童是带给我们希望的象征;透过儿童我们可以看到未来的模样;但是多数的西藏人是如此的贫穷,以致于在我与当地孩子们的接触中,让我充满欢乐的同时,心中也有着相同的感伤。

当我们的飞机在拉萨降落,我所遇见的第一个儿童,就是帮我们将行李装卸上车的那个小孩,虽然我们有足够的人手能自己处理行李,这孩子却在我们没有邀请的情况下主动来帮忙;行李安置完毕之后,他站在车旁伸出期盼施舍的手,露出你必须给我钱的眼神。我看他褴褛的衣衫、肮脏的脸庞,就我所见,这是他整年来每天都在做的事。没有上学,没有时间和朋友们玩耍,甚至很可能没有人在照顾他。环顾四周,有许许多多的孩子们正和他做着相同的事,尽他们所能的从观光客的同情中赚取一两个铜板。

驱车而行,我们所经之处都会看见更多像他一样的孩童站在路边,跑着要当第一个摸到车边的人,当他们伸出手的时候,有的时候手里甚么也没有、有的时候拿着在地上检到的东西,通常是别人丢弃的废物;当然,世界各地都有贫穷困苦的人,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有一个地方有这么多的孩子是乞丐。这些孩子仰赖观光客作为收入的来源,除了观光客外,附近没有其他可以乞讨的对象。

在一个村落中我看到一个比较幸运的情况。这个村落有好几户人家住在一起,他们这小小的社区过着大部份自给自足的生活。当我们到达时,男人们正在盖房子,女人们在烹煮食物,孩子们在草地上玩耍着。我为这群孩子们拍了一些照片,他们立刻对我的数位相机感到极大的兴趣。当我教他们怎样用照相机拍照后,他们很快地就学会了,并试着用我的相机替彼此拍照。这群孩子对我们带去的每一样东西都觉得新鲜好奇,不停地跟着我们,在我们身旁嘻笑玩耍,面带笑容地跑来跑去。年纪稍长的孩子永远记得抱着年幼的孩子,所以没有一个孩子会被遗落在后面。

回想起来,就在那时,我多么希望我可以让他们看看我所居住的世界,提供给他们我从小就被给予的环境。当然,在这同时,我可以感觉到我所受的开放式教育在我的脑后提醒我:“你怎么可以自认为你的生活比他们好?”、“你一个外来的人,有甚么权力评论他们的生活方式?”但是,就像所有的伪善者一样,我认为我的想法是有正当的理由:在这里,他们与世界其他的文明隔离,注定要在他们小小的村落度过一生,其中有些人,有这么些人,可能有极大的潜力可以改进这世界。身为一个理工学院的学生,我仅能想像可能有廿个小拉马努金(注:Srinivasa Aaiyangar Ramanujan,印度数学家)、廿个未被发现的爱因斯坦被孤立在这儿,与世界其他的地方没有联系,他们的天分也永远地被埋没了。

我想知道在十年前,力宏是否有类似的经验引导他走向了音乐生涯。我知道当他在我这个年纪的时候,并不完全确定自己未来的人生要做些甚么,但是一定有甚么样的领悟驱使他下定决心找出正确的路。如今我真的还不知道自己将来要做甚么,但是看见这些孩子让我心里一阵抽痛;我想要教育他们、想要将他们从孤立和贫穷中解脱、想要给他们每一个人与生俱来所应拥有的机会 -- 一个选择自己命运的机会。

NO.2

舞台闪起一道道耀眼的强光,隆隆的低音鼓声盖过了群众们的尖叫声。此时,力宏的脸突然出现在舞台上方的荧幕中,紧接着,仿佛全身充满光芒的力宏从天降落在舞台的中央,就像是动作片中的英雄一样。

自从多年前曾看过我的哥哥和范晓萱在综艺节目“龙兄虎弟”上合唱“雪人”之后,这次在北京的演唱会(注:2004年8月21日)是我第一次在亚洲观赏我哥哥的表演。在这十年的变迁中,力宏把理想付诸实行,完成了许多抱负,他的成绩真令我赞叹!在过去几周我和力宏的旅行中,让我学到以不同角度来看他:他不仅仅是我的玩伴、我的榜样,更不用说是我的哥哥,但对成千上万的人来说,力宏带给他们的是激励和启发,这让我对他有说不出的敬佩。

当然,我其实知道力宏是有名气的人,但没料到他的名气这么大,好比说飞机上的空服员递给他的水瓶上就印着他的照片。看着人山人海的歌迷呐喊着力宏的名字,那真是一个令我激动兴奋的经验,别提因为是他的弟弟而使我也变得小有名气,特别是那天他在演唱会中为我献唱一首歌之后(演唱会当天正好是我的生日)。

这是一个令我终生难忘的经验:我的哥哥在数以万计的观众面前,对我唱“生日快乐”,无数的镁光灯闪过我的脸,四面八方的观众对着我微笑。对事前被蒙在鼓里的我,这完全是个惊喜,也让我再次确定了一件事,那就是无论怎么样,家人在力宏的心中永远是最重要的。从小我们就是被如此地教导,让我感到欣慰的是即使他的名气再大,这点是不会改变的。
另外难忘的一刻发生在演唱会的隔天,在我们下榻的饭店有一位工作人员认出了我并祝我生日快乐,显然她一定有参加昨天的演唱会。当然,被自己所不认识的人认出来的确令我感到兴奋,但是这却让我清楚的了解到为甚么名人们和陌生人及媒体之间存在着“爱恨纠结”的关系 -- 因为名人们必须时常面对这类的跟踪和监视。当我和力宏在一起时,不管是近在离家不远的曼哈顿,或是远到欧洲的希腊都有人认出他。我知道有的时候力宏多么希望可以保有一点私人的空间,让他能够像平常人一样去看场电影,上街买本书或是CD,如果他和一个女孩子一起在外面散散步,也不用担心隔天的报纸会出现他们的照片。

但是对力宏而言,丧失一点隐私也许是值得的,因为伴随知名度而来的是影响力,我知道我那理想主义的哥哥渴望这个可以改变社会带给世界正面影响的机会。他的每一张新专辑都代表着他想要丰富华人流行音乐精髓的企图。这个构想已经使他兴奋了好长一段时间,因为中国在世界的地位正快速的崛起茁壮,吸引着全球的目光,力宏这样的想法也变得越来越迫切。他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有朝一日世界各国能以尊重与钦佩的眼光,来看待华人的流行音乐。我衷心希望他与多重文化接触的独特经验能够帮助他成就他心中计划的蓝图。

我一直都很崇拜力宏,然而与他同游亚洲后,让我对他产生了一股新的敬意,不是因为他的高知名度,而是因为我从他身上学到一个努力认真工作的榜样。除了维持艺人形象每天必须进行的例行工作外(比如健身),力宏时时刻刻都在思考着自己的音乐、思考着要如何在曲子中融入新的声音、思考着工作的方向。

在与他同游云南和西藏的各个村落时,我不仅看到了崭新的风光,听到了全新的声音,令我无法置信的是,这些村民有的是屠夫、有的是木匠、有的是工人,但当他们拿起自己的乐器时,每一个人都立即转变成音乐家。对我来说这是趟丰富奇妙的假期,但对力宏来说,旅程中的每一天都是工作;然而最可贵的是他在其中所获得的乐趣似乎跟我一样多,这真正反映出他是多么热爱自己的工作。我清楚的看到,力宏这趟旅行是为了向这些村民们学习音乐,当他们在讨论着古老的技巧与音乐传统时,力宏的手总是不停地写着笔记;而当他们一起演奏时,彼此的默契之佳,会让你以为力宏天天和他们一起练琴。在音乐的世界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没有你我之分。

如果要我说我最想从力宏那里学到哪一点,那就是他在做每一件事情时所保持的决心与热情,而这一点就是让我知道他值得歌迷们崇拜的最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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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很多我们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日子里,被我们遗忘了。
2 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很好的记录者,但我比任何人都喜欢回首自己来时的路,我不但的回首,伫足,然手时光仍下我轰轰烈烈的向前奔去。
3 你给我一滴眼泪,我就看到了你心中全部的海洋
4 如果上帝要毁灭一个人必先令其疯狂.可我疯狂了这么久为何上帝还不把我毁掉.
5 那些刻在椅子背后的爱情,会不会像水泥上的花朵,开出没有风的,寂寞的森林
6 在这个忧伤而明媚的三月,我从我单薄的青春里打马而过,穿过紫堇,穿过木棉,穿过时隐时现的悲喜和无常。
7 你笑一次,我就可以高兴好几天;可看你哭一次,我就难过了好几年。
8 那些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里,被我们遗忘了。
9 寂寞的人总是会用心的记住他生命中出现过的每一个人,于是我总是意犹未尽地想起你在每个星光陨落的晚上一遍一遍数我的寂寞
10 每当我看天的时候 我就不喜欢再说话 每当我说话的时候我却不敢再看天
11 我每天都在数着你的笑,可是你连笑的时候,都好寂寞。他们说你的笑容,又漂亮又落拓。
12 我生命里的温暖就那么多,我全部给了你,但是你离开了我,你叫我以后怎么再对别人笑
13 曾经也有一个笑容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可是最后还是如雾般消散,而那个笑容,就成为我心中深深埋藏的一条湍急河流,无法泅渡,那河流的声音,就成为我每日每夜绝望的歌唱。
14 凡世的喧嚣和明亮,世俗的快乐和幸福,如同清亮的溪涧,在风里,在我眼前,汨汨而过,温暖如同泉水一样涌出来,我没有奢望,我只要你快乐,不要哀伤……
15 风吹起如花般破碎的流年,而你的笑容摇晃摇晃,成为我命途中最美的点缀,看天,看雪,看季节深深的暗影。
16 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忘记了。
17 躲在某一时间,想念一段时光的掌纹;躲在某一地点,想念一个站在来路也站在去路的,让我牵挂的人。
18 牵着我的手,闭着眼睛走你也不会迷路 。
19 假如有一天我们不在一起了,也要像在一起一样。
20 有些事情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每个人都是一个国王,在自己的世界里纵横跋扈,你不要听我的,但你也不要让我听你的.
21 我忘了哪年哪月的哪一日 我在哪面墙上刻下一张脸 一张微笑着 忧伤着凝望我的脸 我们微笑着说 我们 停留在 时光的 原处 其实 早已被洪流无声地 卷走
22 有些人会一直刻在记忆里的,即使忘记了他的声音,忘记了他的笑容,忘记了他的脸,但是每当想起他时的那种感受,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
23 那些以前说着永不分离的人,早已经散落在天涯了。
24 原来和文字沾上边的孩子从来都是不快乐的,他们的快乐象贪玩的小孩,游荡到天光,游荡到天光却还不肯回来
25 你永远也看不到我最寂寞时候的样子,因为只有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才最寂寞。
26 歌声形成的空间,任凭年华来去自由,所以依然保护着的人的容颜不曾改和一场庞大而没有落幕的恨.
27 总有一天我会从你身边默默地走开,不带任何声响.我错过了很多,我总是一个人难过.
28 我就像现在一样看着你微笑,沉默,得意,失落,于是我跟着你开心也跟着你难过,只是我一直站在现在而你却永远停留过去.
29 如果我们都是孩子,就可以留在时光的原地,坐在一起一边听那些永不老去的故事一边慢慢皓首.
30 我忘记了哪年哪月的哪一天 我在哪面墙上刻下了一张脸 一张微笑着忧伤着 凝望着我的脸 那些刻在椅背后的爱情 会不会像水泥地上的花朵开出地老天荒的 没有风的森林
31 不是每一次努力都会有收获,但是,每一次收获都必须努力,这是一个不公平的不可逆转的命题。
32 当你真正爱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语言多么的脆弱和无力。文字与感觉永远有隔阂。
33 遗忘 是我们不可更改的宿命 所有的一切都像是没有对齐的图纸从前的一切回不到过去 就这样慢慢延伸 一点一点的错开来 也许错开了的东西 我们真的应该遗忘了
34 什么叫快乐?就是掩饰自己的悲伤对每个人微笑。
35 坚硬的城市里没有柔软的爱情生活不是林黛玉,不会因为忧伤而风情万种人永远看不破的镜花水月,不过我指间烟云世间千年如我一瞬
36 记忆想是倒在掌心的水 不论你摊开还是紧握 终究还是会从指缝中一滴一滴 流淌干净。
37 谁是谁生命中的过客,谁是谁生命的转轮,前世的尘,今世的风,无穷无尽的哀伤的精魂.
我回过头去看自己成长的道路,一天一天地观望,我站在路边上,双手插在风衣的兜里看到无数的人群从我身边面无表情地走过,偶尔有人停下来对我微笑,灿若桃花。我知道这些停留下来的人终究会成为我生命中的温暖,看到他们,我会想起不离不弃。
38 这个城市没有草长莺飞的传说,它永远活在现实里面,快速的鼓点,匆忙的身影,麻木的眼神,虚假的笑容,而我正在被同化
39 总有一天都会面目全非,时光没有教会我任何东西,却教会了我不要轻易去相信神话
40 风空空洞洞地吹过。一年又这么过去。而来年,还要这么过去。我不知道是安稳的背后隐藏着沮丧,还是沮丧里终归有安稳。只是我们,无法找到。
41 离去,让事情变得简单,人们变得善良,像个孩子一样,我们重新开始。
42 一只野兽受了伤,它可以自己跑到一个山洞躲起来,然后自己舔舔伤口,自己坚持,可是一旦被嘘寒问暖,它就受不了
43 伤口就像我一样,是个倔强的孩子,不肯愈合,因为内心是温暖潮湿的地方,适合任何东西生长。
44 因为我知道你是个容易担心的小孩,所以我将线交你手中却也不敢飞得太远。不管我随着风飞翔到云间我都希望你能看见,就算我偶尔会贪玩了迷了路也知道你在等我
45 我不喜欢说话却每天说最多的话,我不喜欢笑却总笑个不停,身边的每个人都说我的生活好快乐,于是我也就认为自己真的快乐。可是为什么我会在一大群朋友中突然地就沉默,为什么在人群中看到个相似的背影就难过,看见秋天树木疯狂地掉叶子我就忘记了说话,看见天色渐晚路上暖黄色的灯火就忘记了自己原来的方向...
46.我们要听到大风呼啸过峡谷,才知道那就是风。
我们要看到白云漂浮过山脉,才知道那就是云。
我们要爱过,才知道那就是爱。
我们要痛过,才知道痛也是因为有了爱。
难道那一段时间的自己,消失了对痛苦感应的能力,是因为,已经消失了爱吗
47.参考书是中国除了钞票外最抢手的印刷品。
48. 无限温柔里的漫长时光
无限漫长时光里的温柔
49. 时间是最好的治愈师,再多的伤口,都会消失在皮肤上,溶解进心脏,成为心室壁上美好的花纹。
50.含着眼泪欢呼雀跃, 看不见你就等于看不见全世界。
51.你提着灯照亮了一千条一万条路,我选了一条就跟着你义无反顾地低头冲向幸福。
52.被他从遥远的地方望过来.被他从遥远的地方喊过来一句漫长而温柔的对白:喂,一直看着你呢.
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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